讓存量資產變發展“活水” 合肥發布10條舉措
記者從市發改委獲悉,近日,市政府辦公室印發《合肥市加快盤活存量資產擴大有效投資的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政策措施》),提出10條具體舉措,進一步激發投資活力,為我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持續支撐。
聚焦重點領域清單推進
《政策措施》聚焦交通、水利、市政、保障性住房、能源、生態環保、新型基礎設施、倉儲物流、教育、文化、體育、旅游、產業園區、低效土地等重點領域,統籌采用公募REITs、EOD、資產證券化、合作開發、兼并重組等方式進行盤活。
《政策措施》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充分利用全市自然資源“一張圖”成果,全面系統梳理本地本行業存量資產情況,匯總篩選出具備盤活條件的項目,建立市級盤活存量資產臺賬,實行清單管理動態優化完善。
加大財稅支持協同發力
《政策措施》提出,落實落細支持REITs等盤活存量資產有關稅收政策,幫助重點項目實現資產盤活。對實施資產證券化、REITs(含擴募)的原始權益人,盤活存量資產回收資金用于我市項目建設的,比照企業首發上市給予獎補。通過改造升級并購企業存量資產實現產業鏈整合延伸的制造業項目,享受制造業貸款貼息支持。研究設立專項資金,對納入市級臺賬并成功盤活的項目給予支持。
鼓勵引導各類市場主體盤活存量資產
《政策措施》提出,對參與盤活存量資產的各類市場主體一視同仁。引導支持基礎設施存量資產多、建設任務重、負債率較高的國有企業,把盤活存量資產作為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以及防范債務風險、籌集建設資金、優化資產結構的重要手段,提出市屬國有企業每年選擇5個以上有吸引力、代表性強的存量資產進行盤活。
《政策措施》鼓勵民營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參與盤活國有存量資產,積極盤活自身存量資產,將回收資金用于再投資,降低企業經營風險,促進持續健康發展。
引導回收資金擴大投資
《政策措施》指出,要引導回收資金再投資。引導回收資金助力長江經濟帶、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和納入國家及省市“十四五”規劃的項目,引導回收資金主要用于新項目建設,在中央預算內資金及專項債安排時給予傾斜支持。同時堅持法治化原則,鼓勵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加大對新項目配套融資支持。
我市還將整合平臺功能提升能級。堅持“以大帶小、以強帶弱、以小促大”,加快推進市、縣平臺公司整合,每個縣(市)區、開發區打造一個總資產50億元級以上綜合性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同時增加平臺資產規模和現金流,在理清權屬關系的前提下,按照“應劃盡劃”原則,通過向平臺公司劃轉資產所有權或者注入特許經營權、收費權等方式,整合分散運轉的各類存量資產,優先選擇部分現金流比較充沛的項目進行盤活。(記者 潘子璇)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或“中國西藏網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