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治理效能 山西出臺《通知》為村級組織松綁減負
人民網太原6月26日電(記者張婷婷)6月26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深入解讀《關于印發村級組織履行職責事項、協助政務服務事項、出具證明事項、減負措施指導目錄和標識牌內容及懸掛位置參考指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的主要內容。
據悉,為推動健全基層減負常態化機制,山西省民政廳會同省委組織部、省委農辦、省委編辦、省鄉村振興局起草該《通知》。
村級組織是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力量。《通知》規范了村級組織工作事務、機制牌子和出具證明的事項,明確了村級組織減負工作措施,健全了村級組織減負增效工作機制。
《通知》以指導目錄的形式,制定了《村級組織履行職責事項指導目錄》《村級組織協助政務服務事項指導目錄》《村級組織出具證明事項指導目錄》《村級組織減負措施指導目錄》和《村級組織標識牌內容及懸掛位置參考指引》。
其中,《村級組織履行職責事項指導目錄》確定了11類事務類別和28項具體事項。宣傳教育類明確了宣傳貫徹執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法治宣傳教育、精神文明建設、生態文明建設等方面職責;組織建設類明確了黨員管理、黨的組織生活制度等方面職責;民主自治類明確了發展基層民主、村務公開、民主監督等方面職責;鄉村治理類明確了鄉村治理體系建設方面職責;平安建設類明確了深化網格化服務管理、平安鄉村建設、應急工作等方面職責;鄉村振興類明確了村級集體資金管理、村級集體資產資源管理、集體土地征收及補償費用的發放、農村產業發展、集體收益分配、生態保護、涉農惠農等方面職責;群團工作類明確了團員管理、團的組織生活制度、工會組織建設等方面職責;權益保障類明確了特殊群體關愛服務方面職責;民族宗教類明確了民族團結宗教事務管理方面職責;日常管理類明確了村級印章管理、村級人員任用、服務管理等方面職責。
《村級組織協助政務服務事項指導目錄》確定了26項協助政務服務事項,其中包括,依法協助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醫療救助、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救助幫扶、臨時救助、老年人補貼、婦女權益保障、未成年人保護、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優撫對象待遇的申領、中止與取消,協助懸掛光榮牌和定期走訪慰問、自然災害救災資金發放、農民宅基地管理、集體土地上的各類不動產登記,分戶立戶、死亡登記、戶籍遷移,法律援助、社區矯正、治安保衛、禁毒防范、“掃黃打非”、統計調查和其他依法依規協助政務服務工作事項,并明確了服務對象和協助的職能部門。
按照已確定的“時間表”,山西省將于2023年底完成整治規范工作任務;2024年上半年進一步鞏固提高、建章立制;2024年下半年總結經驗,形成村級組織減負常態化機制,基本實現全省村級組織工作事務權責明晰、工作機制精簡高效、牌子簡約明了、證明依規便民,切實為村級組織松綁減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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