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將全面推行企業事故隱患內部舉報獎勵制度
山東省政府安委辦近日出臺《關于推行企業事故隱患內部舉報獎勵制度的通知》,山東將在全省全面推行企業事故隱患內部舉報獎勵制度。礦山、金屬冶煉、交通運輸、建筑施工、粉塵涉爆、涉氨制冷、城鎮燃氣、重點消防安全、特種設備生產、油氣管道、危險化學品生產及帶儲存經營、煙花爆竹批發、民用爆炸物品生產單位和其他行業領域規模以上企業,都將逐步實現內部舉報獎勵制度全覆蓋、全適用。
山東省高度重視企業事故隱患內部舉報獎勵,近年來,相關獎勵制度在臨沂、濟南、青島、濰坊、威海等市已先行試點并取得明顯成效。
按照《制度》,企業需逐一明確受理內部舉報的機構或人員并公示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其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名單;明確事故隱患內部舉報工作流程,并根據企業實際靈活采用多種舉報受理方式;明確獎勵標準,根據員工舉報的事故隱患嚴重程度分檔給予獎勵,并明確適用提高獎勵標準的情形;明確舉報的事故隱患排查整改措施和程序。各有關企業要設立事故隱患內部舉報獎勵資金,納入企業安全生產資金保障范疇,并對事故隱患內部舉報獎勵落實情況進行公示。
《制度》明確,企業員工在崗位職責內發現事故隱患向本企業報告,本企業未及時處理的,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企業員工在崗位職責外發現本企業事故隱患的,有權向本企業舉報或直接向有關部門舉報。企業員工向有關部門舉報經核查屬實的,獎勵金額在社會公眾舉報獎勵的基礎上上浮20%。
(責編:聶俊穹、劉穎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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