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自治區黨政機關辦公用房使用憑證頒發
為進一步規范自治區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推進辦公用房資源合理配置和節約集約使用,7月27日,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向自治區公安廳、人社廳、住建廳、市場監督管理局等51家單位,頒發了第一批82本辦公用房使用憑證。
據悉,辦公用房使用憑證可用于使用單位法人登記,辦理集體戶籍、大中維修項目施工許可等事宜,明確辦公用房使用單位合法權利。同時,實現辦公用房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促進辦公用房資源統籌調配和合理利用,從根本上解決閑置浪費、違規租用、資產流失等實際問題。
目前,自治區本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除高校、醫院外,均由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進行集中統一管理,統一調配使用。初步統計,有30萬平方米在外出租的房產,有30萬平方米接近閑置的房產,通過“六個一批”方式進行盤活,已經有20多萬平方米房產交回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記者 宋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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