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知識產權局正式發布《江蘇省數據知識產權登記運用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旨在引導全省創新主體進一步提升數據知識產權的創造、運用、管理和保護能力,促進數據要素的高效流通與安全運用,也為全省數據知識產權登記審查工作提供了明確的操作規范。
據悉,《指引》重申了數據知識產權的概念,即單位或個人對其依法依規獲取的、經過一定規則或算法加工處理,具有實用價值和智力成果屬性的數據集合享有的民事權益。保護對象為依法依規獲取并經過加工處理的數據集合,權益主體為依法依規對數據進行加工處理的單位或個人。
據介紹,數據知識產權登記證書是獲人民法院認可的數據持有人合法行使權益的初步證明。申請人可通過江蘇省數據知識產權存證登記系統提出登記申請,取得數據知識產權登記證書。此外,數據知識產權持有人還可對登記的數據集合進行價值評估,為許可、轉讓、出資入股、增信融資等提供依據。
《指引》指出,數據處理活動須尊重他人在先權利和他人合法權益。數據處理活動不得違反有關法律法規,不得損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數據知識產權持有人可以通過訴訟、仲裁、調解等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和途徑,處理數據知識產權糾紛。
據了解,此次發布的《指引》是江蘇近兩年數據知識產權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索的階段性總結,為省內數據知識產權的登記、運用和保護提供了全面輔導,標志著江蘇省在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和數據知識產權保護方面邁出了重要一步,將為江蘇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沈玉青)
來源:江蘇經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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