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發布反保險欺詐組織工作指引 切實防范化解保險欺詐風險
央廣網北京1月6日消息(記者蔣勇)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經濟之聲《天下財經》報道,為切實防范化解保險欺詐風險,明確反保險欺詐組織職責與定位,建立反保險欺詐聯防機制,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日前,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發布《保險行業反保險欺詐組織工作指引(試行)》,對保險行業反保險欺詐組織制度進行規范。
保險欺詐一般是指假借保險名義或利用保險合同謀取非法利益的行為,主要包括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損失程度,騙取保險金;故意造成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行為等。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表示,隨著我國保險業的快速發展,保險欺詐犯罪風險逐步顯現,作案人員專業化、團伙化,手段智能化,資金巨額化等特征明顯,反保險欺詐形勢嚴峻。
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教授郝演蘇告訴記者,當前保險欺詐行為主要集中在商業醫療險、車險等領域,“因為這些情況非常容易造假,比如車輛追尾本來是一個很小的擦痕,為了利益,包括修理廠、保險中介機構,就把小的摩擦再處理一下。車輛維修費原本100元就可以了,但是想辦法提高到1000元、2000元。”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保險學院教授王國軍說,國內外保險欺詐都比較常見,近些年隨著作案技術的進步,保險欺詐的防控難度越來越大,“包括騙保、騙賠等原來都是有的,只是最近它以新的形式或者是在高科技技術之下,可能做得更隱蔽一些,更難以防控。如果沒有好的制度去防控它,就會滋生得比較嚴重。”
專家表示,保險欺詐行為多發,極大增加了保險公司、監管部門的運營和監管成本,同時增加了投保人的理賠成本,打擊投保人的信心,不利于保險市場的高質量發展。
構建科學有效的反欺詐體制機制,是促進保險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手段。2018年2月,原中國保監會印發并實施《反保險欺詐指引》,指導轄區行業協會、保險分支機構健全反欺詐組織,如設立或與公安機關共同成立反欺詐中心、反保險欺詐辦公室等,反欺詐工作卓有成效。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認為,本次反保險欺詐組織工作指引的發布,有利于提高防范化解欺詐風險能力,形成全國反保險欺詐組織工作“一盤棋”的整體運行機制。
郝演蘇說,我國欺詐騙保多發,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保險銷售環節的不規范,相關部門應盡快完善保險銷售制度,從源頭上減少保險欺詐行為的發生,“對一些不規范的保險中介機構,不規范的保險個人行為,在制度上做出一些合理安排。很多保險業務員實際上不是保險公司的正式員工,都是一個代理人。在制度設計當中應當有個門檻,一方面接受了很好的保險教育,有一些學歷層次的要求。另一方面要立規矩,哪些可以做,哪些應當個人做,哪些應當機構來做。如果機構的設立標準、準入門檻提高一些,通過相關的制度安排,可能會有很大的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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