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被罰62次卻獲評“綠色礦山”,怎么做到的
作者:龍之朱
2021年12月,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貴州發現,一些地方礦產資源開發管理粗放,嚴重破壞生態環境,綠色礦山建設領域問題突出。其中,貴州黃平富城實業有限公司麥巴鋁土礦違法問題突出、生態破壞嚴重,近三年共被有關部門處罰62次,但黃平縣依然通過其綠色礦山初審。2021年9月,該礦山順利通過層層評審,被列入貴州省2021年度第一批省級綠色礦山公示名單。
這家企業究竟有多“綠”?據督查組介紹,長期以來,貴州黃平富城實業有限公司麥巴鋁土礦在未辦理土地征用、林地占用手續的情況下,采取勞務分包方式轉嫁責任,將麥巴鋁土礦分包給86名個人開采,并擅自將開采方式由分期開采變更為同時交替剝采,生態修復不及時、不規范,礦區生態環境遭到嚴重破壞,53.5公頃林地、4.9公頃耕地被違法侵占。督察發現,采礦點多達30余個,采礦作業“遍地開花”,整個礦區生態破壞觸目驚心。
如此無視綠色發展理念,肆意破壞森林耕地的企業,竟然被列入省級綠色礦山名單,令人咋舌。據調查,該企業2014年才取得采礦許可證,而這個時候,保護環境,實現綠色可持續發展已經成為一種共識,當此之時,這家企業仍肆無忌憚地破壞生態環境,恐怕不是偶然現象。而在近3年時間內該企業被處罰62次,仍未能阻止其進階綠色礦山,更是令人匪夷所思。個中情由,要么企業過于張狂,監管部門缺乏實際的約束力,罰歸罰,違法歸違法;要么這些處罰是一種輕飄飄的“罰酒三杯”,屬于以罰代管,罰過之后,一切如故。不管屬于哪種情況,如此沖撞政策常識和社會認知的做法,都有必要給出一個說法。為什么如此密集的處罰依然管不住一家礦山?為什么這家礦山一邊被罰還在一邊瘋狂采掘?
一般而言,企業守法與有效監管之間存在反相關關系。企業越守法,則監管會越寬松;反之亦然。然而一個企業完全漠視監管,只能說,這中間一定存在監管松弛的情形。黃平富城實業有限公司麥巴鋁土礦從62次處罰中脫身,并逐級通過了縣、市、省多級評審,成為綠色礦山。這背后,是一個環節的監管松懈,還是整個系統的大開綠燈?也因此,批評企業無視法紀,肆意破壞環境,只是問題的一個側面。還需要追問的是,從縣里到市里、省里,這家企業是如何“一鍵到底”、拿到“綠礦”資格的?
像這家礦企的做法,在當地并不鮮見。督察還發現,貴州修文縣2020年建成的14座綠色礦山中,有12座不同程度存在生態破壞嚴重、生態修復滯后等問題。可見,弄虛作假、欺上瞞下,在當地綠色礦山建設中已經是常態行為。對此,有必要啟動相關調查,一查到底,嚴查嚴辦。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擁有天藍、地綠、水凈的美好家園,是每個人的夢想,也是構建高質量現代化經濟體系的必然要求。在環保問題上,那種急功近利,以殺雞取卵的方式謀求一時所得的做法,不應該存在也不應被默許。(龍之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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