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謀劃“十四五”生態環境政策改革與創新
作者:董戰峰(生態環境部環境規劃院研究員);李宏偉(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生態文明建設教研室主任)
生態環境政策是生態環境保護的動力系統,“十四五”時期的生態環境政策改革要堅持目標導向與問題導向,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充分考慮新發展階段形勢要求,科學謀劃新思路,充分支撐生態文明和美麗中國建設。
新發展形勢下生態環境政策改革需要新思路
“十四五”政策創新不僅要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推進生態環境質量改善提供保障,更要為服務支撐高質量發展提供新動能。一是政策目標要科學。資源有償使用和補償、績效考核和責任追究等生態文明制度政策探索在穩步推進,但大多還處于試點或者逐步健全階段,需要堅持和遵循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著力提升效能、深化完善。二是政策功能要拓展。生態監管、海洋和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等需要納入政策調控范圍,生態環境質量改善政策依然存在短板和弱項,應對氣候變化和生態環境保護的協同還不足,風險防控需要更加突出預防優先,生態環境政策的調控靶位要有新變化。三是政策重心要調整。產業、能源和交通運輸等結構性調控政策供給不足,政策實施效果不佳,也存在政策效應滯后等問題,需要從生態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的融合部切入謀劃政策創新。四是政策體系要優化。要加快解決行政、市場和社會政策的角色分工和合理功能定位。此外,雙碳政策、國際合作政策等需要跟上新形勢。
積極謀劃“十四五”生態環境政策改革重點方向
強化結構調整政策激勵。一是完善高耗能、高污染、產能嚴重過剩行業差別電價、水價政策,繼續推進綠色稅制改革,研究將VOCs、碳排放納入環境保護稅范圍。二是加強能源替代補貼政策與天然氣價格、電價等政策之間的協調,繼續通過稅收優惠和減免等措施鼓勵煤炭等清潔和高效利用,完善新能源開發利用促進的價格與補貼政策。三是加大新能源貨車財稅支持力度,完善“公轉鐵”市場機制,鼓勵社會資本設立多式聯運產業基金,支持保險資金通過債權、股權等多種方式參與重大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四是建立生態產品價值核算體系,健全生態產品市場經營開發制度,構建統一規范的生態產品交易市場,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政策體系。
完善生態環境責任政策機制。一是增強人大、政協在中央環境保護督察中的作用,把海洋生態環境目標責任考核等納入考核體系。二是打通排污許可、環境準入、總量控制、環境保護稅等企業點源管理政策,構建完整的企業治污主體責任落實政策鏈,健全綠色設計政策。
加強生態環境市場經濟政策運用。一是調整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強對綠色產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財政支持力度,完善中央生態環境保護資金項目儲備庫制度,制定中長期生態環境保護預算。二是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政府和社會資本共同發起區域性綠色發展子基金,健全上司公司環境信息強制性披露機制。三是深入推進排污權交易制度,激活二級交易市場。四是強化中央財政在重要生態保護區域的生態補償事權,建立長江、黃河重點流域橫向生態補償機制。
創新社會動員生態環境政策。一是實施補助、名譽認證等激勵政策,推進建立民間生態環境保護監督員、生態環境保護網格員、民間河長等制度。二是鼓勵探索建立自愿者機制,把基層社區的能動性充分發揮出來。三是完善節約型機關、綠色家庭、綠色學校等綠色生活創建與評選政策。
推進重點領域生態環境政策創新。一是健全生態環境空間管控政策。推進建立生態環境空間前置政策機制,完善“三線一單”政策,推進以生態保護紅線和自然保護地為重點的重要生態空間常態化監管。二是建立健全碳達峰政策體系。建立城市碳達峰的考核引導和激勵政策體系,實施二氧化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積極推進碳金融創新助力減碳融資,推動城市梯度實現碳達峰。三是加強生態保護政策。建立健全自然保護地管理體系,實施自然保護地分類分級監管,強化生物多樣性保護政策制定與實施。四是完善生態環境風險政策。構建源頭預防優先、過程嚴管、事后嚴懲、追責賠償的生態環境管理體系。五是健全國際生態環境合作政策。深入推進國際生態環境合作、環境與貿易、對外投資政策等。
夯實生態環境政策改革的配套實施支撐
同步統籌做好政策改革的配套支撐體系,為政策實施做好保障。一是編制實施國家“十四五”生態環境政策規劃,為生態環境政策改革提供科學的藍圖和施工安排,也增進社會各方對生態環境政策的可預期性。二是健全雙政策評估機制,推進建立生態環境政策的社會經濟影響評估機制以及重大社會經濟與技術政策的生態環境影響評估機制,建立生態環境政策評估結果反饋機制與重大政策適時修訂機制。三是在明確各相關部門和各層級地方權責清單基礎上,建立有效的政策制定與實施協調機制。四是繼續推進生態環境政策法制化,制定和完善排污許可、生態保護紅線、氣候保護等方面的法律法規,研究制定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環境規劃等法規。完善行政執法和環境司法的銜接機制,完善公民生態環境訴權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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