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員參與,杜絕包裝“內卷”
作者:趙志疆
“下單一時爽,一堆貨送到家后卻有了麻煩——拆不動了?!痹S多“剁手黨”都有類似的苦惱:收到網購商品后,打開一看,產品只占了快遞箱一半甚至更小的空間,另一半全是泡沫等填充物,處理起來成了一樁麻煩事。媒體記者近期走訪調查發現,這樣的情況并不鮮見,尤其是在剛剛結束的春節期間,商品過度包裝現象普遍。在部分熱銷的禮盒中,產品并無太大變化,而外包裝卻越來越龐大、奢華。
過度包裝現象由來已久,隨著電商業務的發展,資源浪費和快遞污染現象日趨嚴重。統計資料顯示,我國快遞業每年消耗紙類廢棄物超過900萬噸、塑料廢棄物約180萬噸,并呈快速增長趨勢。由于回收價值低,99%的塑料廢棄物得不到有效利用。這組數據的另一面是,在我國特大城市中,快遞包裝垃圾增量已占到生活垃圾增量的93%,部分大型城市在85%至90%。
以往討論快遞過度包裝的時候,不少人習慣歸咎于賣家,認為他們是過度包裝的罪魁禍首。實際上,并不完全如此。對于一些賣家來說,層層疊疊、最終淪為垃圾的包裝材料,都是他們用真金白銀買回來的,過度包裝不僅無法帶來實質性收益,而且還會增添額外的成本。表面上看,快遞過度包裝是一個環保觀念的問題,更深一層探究,其中折射出的是快遞行業的內部管理問題:“野蠻快遞”屢見不鮮,因為對快遞運輸環節不放心,商家希望以過度包裝來取信消費者,消費者希望過度包裝能帶來安慰,雙方一拍即合的過程中,快遞包裝也因此越來越厚重。
顯而易見,破解快遞過度包裝的關鍵在于快遞企業。作為一種商業服務,保障快件安全迅速地交到消費者手中,本身就是快遞企業應盡之責。不久前,國家郵政局公布《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其中規定,快遞人員在分揀作業時,拋扔快件、踩踏快件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損毀的,或者未經用戶同意以代為確認收到快件或者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遞服務站等方式投遞快件的,涉事企業最高可處三萬元罰款,直接責任人員最高可處三千元罰款。明確了快遞企業的責任和義務之后,有助于為快遞過度包裝“瘦身”。
相比之下,另一種過度包裝的成因更為復雜:現實生活中,某些商品包裝形式大于內容,熱衷于以華而不實的外表打造賣點,更有甚者,以包裝占據商品分量,存在打擦邊球的欺騙行為。同樣的商品,往往因包裝不同而展現出不同的身價,這何嘗不是一種另類的捆綁銷售?如果說瞞天過海的過度包裝涉嫌消費欺詐,某些消費者對浮夸包裝情有獨鐘,暴露出的則是一種不成熟的消費理念。商品包裝用不用心,更多體現在設計感和便捷性上,而不是看數量和體積。如此只重外表,不看內容,何異于買櫝還珠?
對于過度包裝,既有必要從立法上進行規范,更應該在執法環節對以次充好的過度包裝嚴格監管、嚴厲查處。針對各類形式大于內容的過度包裝,需要大力倡導簡約、綠色、環保的消費理念,矯正“包裝好才有排面”的觀念,從消費端自覺抵制過度包裝現象,給予商家反饋,避免包裝“內卷”。一方面提高可降解包裝材料的覆蓋范圍,另一方面推動相關企業完善內部管理,在此基礎上確立健康的消費觀念。如此一來,有助于為包裝瘦身,讓消費回歸商品本位。畢竟,拆除層層疊疊的包裝也蠻累人的。(趙志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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