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醫師權益規范醫師執業,醫師法今起施行
新華社記者顧天成、徐鵬航
新冠肺炎疫情跌宕兩年有余,我國廣大醫衛工作者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弘揚敬佑生命、救死扶傷、甘于奉獻、大愛無疆的崇高職業精神,護佑了億萬人民的生命健康。截至2020年年底,我國醫師總數達408.6萬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執業醫師法同時廢止。醫師法共計7章67條,包括總則、考試和注冊、執業規則、培訓和考核、保障措施、法律責任和附則等內容。新施行的醫師法將怎樣保障醫師權益、規范醫師執業、推動醫師隊伍高質量發展?
關心愛護醫師:強化執業安全保障
新施行的醫師法規定了每年8月19日為中國醫師節。提出全社會應當尊重醫師,關心愛護醫師,推動在全社會廣泛形成尊醫重衛的良好氛圍。讓廣大醫衛工作者能夠放心診療、安心執業,才能使患者從容就診、治療有序。
“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完善安全保衛措施,維護良好的醫療秩序,及時主動化解醫療糾紛,保障醫師執業安全”“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阻礙醫師依法執業,干擾醫師正常工作、生活”“禁止通過侮辱、誹謗、威脅、毆打等方式,侵犯醫師的人格尊嚴、人身安全”等法條被寫入醫師法,從法律制度層面完善醫師執業安全保障、促進醫患和諧。
醫師法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將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體系,加強醫療衛生機構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維護醫療衛生機構良好的執業環境,有效防范和依法打擊涉醫違法犯罪行為,保護醫患雙方合法權益。
中國醫師協會法律事務部有關專家表示,這一規定強化了刑法修正案(九)將“醫鬧”入刑的法律規定,對防止暴力傷醫、維護醫護人員執業安全將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保患者權益:完善醫師執業規范制度
健康所系,性命相托。醫師職業直接與人民健康打交道,具有特殊性,在診療、用藥、手術等執業關鍵環節來不得半點含糊。
醫師法針對醫生個體執業行為和相關處罰進行了系統性規范。明確了醫師在執業活動中的崗位權責義務,切實保障患者權益。包括執業道德、病人緊急救治、病情說明與知情同意制度的遵循、合理用藥等方面。
在規范醫師用藥行為,保障患者用藥安全性、經濟性方面,醫師法規定醫師應當堅持安全有效、經濟合理的用藥原則,遵循藥品臨床應用指導原則、臨床診療指南和藥品說明書等合理用藥。
為確保醫師救治能力水平不因精力分散受到影響,保障患者獲得高質量診療服務,針對醫師“多點執業”,醫師法規定醫師在二個以上醫療衛生機構定期執業的,應當以一個醫療衛生機構為主,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針對醫師在搶救生命垂危患者時,卻不能及時取得患者或者其近親屬意見的緊急情況,醫師法規定經醫療機構負責人或者授權的負責人批準,醫師可以立即實施相應的醫療措施。
同時,醫師法還鼓勵醫師積極參與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場所急救服務,明確醫師因自愿實施急救造成受助人損害的,不承擔民事責任。
建高質量醫師隊伍:加強緊缺人才培養
要保障好醫療質量,就必須有“高精尖”的隊伍。醫師法中,對于醫生的人才培養體系進行了詳細規定。
為確保醫師隊伍的專業性和規范性,醫師法明確寫入了建立健全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和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并將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最低學歷要求提升為具有高等學校相關醫學專業專科學歷,同時鼓勵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的人員通過參加更高層次學歷教育等方式,提高醫學技術能力和水平。
面對群眾就醫的多樣化訴求和老齡化的新挑戰,醫師法明確,加強全科、兒科、精神科、老年醫學等緊缺專業人才培養。此外,加強疾病預防控制人才隊伍建設,建立適應現代化疾病預防控制體系的醫師培養和使用機制。
建設高質量醫師隊伍,科學的評價導向至關重要。醫師法提出,國家建立健全醫師醫學專業技術職稱設置、評定和崗位聘任制度,將職業道德、專業實踐能力和工作業績作為重要條件,科學設置有關評定、聘任標準。
對特殊崗位和艱苦邊遠地區的醫師有哪些特別關照?醫師法指出,從事傳染病防治、放射醫學和精神衛生工作以及其他特殊崗位工作的醫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適當的津貼。在基層和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醫師,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津貼、補貼政策,并在職稱評定、職業發展、教育培訓和表彰獎勵等方面享受優惠待遇。
此外,醫師法提出,國家鼓勵醫師定期定點到縣級以下醫療衛生機構,包括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提供醫療衛生服務,主執業機構應當支持并提供便利。
新華社北京2月28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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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新規3月起施行
不得利用算法實施壟斷和不正當競爭等行為
《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規定明確,不得利用算法實施影響網絡輿論、規避監督管理以及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
規定要求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應當堅持主流價值導向,積極傳播正能量,不得利用算法推薦服務從事違法活動或者傳播違法信息,應當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傳播不良信息。
規定明確了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的用戶權益保護要求,包括保障算法知情權,要求告知用戶其提供算法推薦服務的情況,并公示服務的基本原理、目的意圖和主要運行機制等;保障算法選擇權,應當向用戶提供不針對其個人特征的選項,或者便捷的關閉算法推薦服務的選項。
完善個人收款條碼管理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加強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務管理的通知》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通知規定,對于為個人或特約商戶等收款人生成的,用于付款人識讀并發起支付指令的收款條碼,銀行、支付機構、清算機構等為收款人提供收款條碼相關支付服務的機構應當制定收款條碼分類管理制度,有效區分個人和特約商戶使用收款條碼的場景和用途,防范收款條碼被出租、出借、出售或用于違法違規活動。
對于具有明顯經營活動特征的個人,條碼支付收款服務機構應當為其提供特約商戶收款條碼,并參照執行特約商戶有關管理規定,不得通過個人收款條碼為其提供經營活動相關收款服務。
優化市場主體準入和退出管理
登記難、辦證難、注銷難……《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有望降低市場主體制度性交易成本,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促進創業就業。
條例進一步降低和放寬經營準入門檻,將經營范圍分為一般經營項目和許可經營項目。除經營范圍中依法須經批準的許可經營項目外,市場主體拿到營業執照,就可以從事一般經營項目。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辦理登記,特殊程序減少到3至6個工作日。
條例還首設歇業制度,明確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原因而遭受經營困難的市場主體可自主決定在一定時期內歇業。歇業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年。
規范醫保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舉報處理
《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舉報處理暫行辦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切實維護醫療保障基金安全。
暫行辦法明確,向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提出舉報的,應當通過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公布的接收舉報的互聯網、電話、傳真、郵寄地址等渠道進行。各級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應當暢通舉報渠道,加強舉報渠道專業化、一體化建設。
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對經查實且具有重大社會影響的典型案例,應當向社會公布。經查實符合舉報獎勵條件的舉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應當按規定予以獎勵。
(記者白陽)據新華社北京2月28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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