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大家談】“按鍵傷人”頻現,遏制網絡暴力還須更嚴厲
作者:陳廣江
今年全國兩會,如何遏制網絡暴力再次成為代表委員們關注的焦點之一。繼2021年全國兩會后,全國人大代表、TCL創始人李東生今年再次建議,完善網絡暴力的相關司法解釋,針對打擊網絡暴力進行專門立法。全國人大代表、江蘇省建湖縣天和生態農業專業合作社理事長魯曼,以及全國人大代表、“寶貝回家”尋子網創始人張寶艷也共同呼吁,針對網絡暴力應出臺更完善的法律法規。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遏制網絡暴力,凈化網絡生態,強化立法、織密法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也正因此,近年來的歷次全國兩會,都有不少代表委員建議盡快完善法律法規,全面、精準、有力地遏制網絡暴力。
從現實看,盡管已開展了多輪網絡“清朗”系列專項行動,但網絡暴力依舊兇猛,“按鍵傷人”現象時有發生。從杭州取快遞女子被造謠出軌案,到“羅小貓貓子”直播中喝農藥自殺悲劇,再到近期的尋親男孩劉學州事件,網絡暴力一次次露出猙獰的面孔,讓人防不勝防、脊背發涼。
防范治理網絡暴力須全社會提高共識,更需法律亮劍。當前,我國沒有專門針對網絡暴力的專項法律,針對網絡暴力的規定散見于《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網絡安全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中。在專家看來,這些規定比較零散,不成系統,法條之間又缺乏協調配合,難以應對十分復雜且日益嚴重的網絡暴力。
以目前刑法中的侮辱罪、誹謗罪為例,一方面,最高三年有期徒刑的量刑,對網絡暴力犯罪的震懾作用有限;另一方面,“告訴才處理”的規定,客觀上降低了違法成本、提高了維權成本,難以滿足社會對公平正義的期待。從司法實踐看,網絡誹謗、侮辱行為的入罪門檻較高,對施暴者的懲治力度偏軟。
這種情況下,以專項立法遏制網絡暴力,既是現實需要,也是民意呼聲。就預防和懲處網絡暴力等一系列問題作出具體化、明確化的規定,不僅可以進一步明確網絡暴力違法行為的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提高法律法規的適用性、銜接性和實操性,還有助于提高全社會反網絡暴力的法律意識和維權觀念,推動“網絡不是法外之地”深入人心。
相較于事后救濟,反網絡暴力專項立法還應在事先預防、事中干預上下足“繡花功夫”。比如,從約束、規制網絡平臺入手,進一步明確、壓實平臺的審核、監管責任,全面、嚴格落實網絡實名制,讓“鍵盤俠”不再肆無忌憚、恣意生長。
最新數據顯示,我國網民規模達10.32億,人均每周上網28.5小時。如此龐大的上網群體,針對少數網民的網絡暴力問題進行專項立法,就顯得非常必要和迫切。(陳廣江)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或“中國西藏網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