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管住瘋狂的電動自行車
作者:史洪舉
央視3 15晚會中,綠源、小牛等多個電動自行車品牌被點名,一個業內“公開的秘密”呈現于公眾眼前,廠家利用解碼裝置,可以輕松化解限速規定。根據2019年實行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俗稱“國標”),電動車設計速度最高不超過25公里/小時。但很多人都有感受,生活中遇到的“瘋狂電動車”很多,怎么看都不像時速只有25公里。原因就在于廠家提供了一種解碼裝置,能讓電動車輕松提速到時速35公里甚至更高。更“精妙”的是,儀表盤上始終顯示不超過25公里,“警察來查也不怕。”據報道,這是電動車生產銷售領域的普遍操作。
對于消費者來說,購買的電動自行車自然是續航里程越長越好,速度越快越好。殊不知,這些一路狂奔的電動車自行車雖然提高了消費者的“駕駛體驗”,卻伴隨著極大安全隱患。如改變電動車電池的電流和電壓,容易引發火災,速度過快的電動車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對此,商家理當合規經營,監管部門更應嚴格行動,治理電動自行車亂象。
一般而言,正規廠家生產的電動自行車,在出廠時均為合格產品,符合有關技術規范。如根據《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電動自行車的車速最高不得超過25km/h,蓄電池標稱電壓小于或等于48V。這樣的標準顯然是經過大量論證和驗證的安全標準,能夠有效確保消費者駕駛安全。同時,根據“國標”,電動自行車的軟硬件均應當具有防篡改設計,防止擅自改裝或改動最高車速、功率、電壓、腳踏騎行能力。消費者購買電動自行車后自行改裝,應承擔法律責任,廠家和銷售者違規改裝電動自行車,顯然應承擔更重的法律責任。
廠家和經營者對電動自行車“國標”的熟知程度遠超消費者,也掌握著改裝技術。即便是消費者主動要求改裝,其也應明確拒絕并講明利害關系。遺憾的是,一些經營者反而誘導消費者改裝電動自行車,甚至將改裝作為特殊“售后服務”以吸引消費者。像3 15晚會曝光的那樣,一些知名電動自行車廠家在生產過程即直接改裝電動自行車并篡改儀表盤等軟硬件以逃避監管。這種惡已經突破底線,已經涉嫌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罪,或者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
“瘋狂電動車”的根源,目前還是在于生產經營環節,提供改裝服務的生產經營者或是最大的始作俑者。要想杜絕這一嚴重危及消費者人身安全乃至公共安全的亂象,必須將追責的板子打在生產經營者身上。對此,勢必要加大執法查處力度,做到源頭治理,避免此類電動自行車流向市場,不妨祭出刑罰利劍,讓挑戰規則的商家承擔更重責任。惟有從嚴治理,方可讓違規商家感受到凌厲的監管力度,進而打消僥幸心理,讓道路上不再有狂奔的電動自行車。(史洪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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