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質量信用建設促進形成新發展格局
作者:李清彬
社會信用體系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礎性制度安排,也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內容。日前,中辦國辦印發《關于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促進形成新發展格局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緊扣構建新發展格局需要,及時、科學、系統地部署了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的相關工作。《意見》主要部署了三方面工作,實際上也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的三方面體現。
一是推動體系自身進一步健全完善。黨的十八大以來,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的總體設計指引下,社會信用體系的基本框架初步搭建。此次《意見》繼續對信用體系基礎性建設作出部署,要求健全信用基礎設施、培育專業信用服務機構、強化信用法律法規和制度保障、有序推進各地區各行業各領域信用建設、加強誠信文化建設等;也進一步強化了規范發展理念,要求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全面納入法治軌道,規范完善各領域各環節信用措施。如,提出堅持穩慎適度,編制清單、準確界定適用范圍,確保過懲相當。
二是推動服務國家戰略大局。構建新發展格局,是中央立足新發展階段,根據我國環境、條件變化提出來的,是重塑我國國際合作和競爭新優勢的戰略抉擇。社會信用體系在提高資源配置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防范化解風險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是促進形成新發展格局的重要抓手。《意見》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放在構建新發展格局的大框架下,圍繞暢通國內大循環,對科研誠信、質量和品牌信用、流通分配等環節信用、誠信消費投資環境、生態環保信用、各類主體信用建設等領域作出部署,將信用建設貫穿到生產-分配-流通-消費的經濟循環中,充分發揮信用機制在暢通國民經濟循環中的基礎性、關鍵性作用。
三是推動與經濟社會發展深度融合應用。建設社會信用體系不是為建而建,而是為了用。在社會信用體系初步框架搭建后,必須進一步強化應用、以用促建,這是促進其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方式和重要表現。《意見》明確提出,要扎實推進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與國民經濟體系各方面各環節深度融合,運用信用理念和方式解決制約經濟社會運行的難點、堵點、痛點問題。《意見》將運用社會信用體系促進中小微企業融資、強化資本市場信用約束、推動信用監管等作為工作重點,很好地契合了當前經濟社會發展實際需要,也是信用體系能夠更好發揮作用的突破口。
總的來看,《意見》立意高遠、導向清晰、部署周密,構成了下一階段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行動指南。深入領會《意見》精神,貫徹落實工作部署,持之以恒深入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將為提升國民經濟體系整體效能、促進形成新發展格局提供支撐保障,助力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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