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養老,“高端大氣”不如“因地制宜”
【光明時評】
作者:鐘岳(媒體評論員)
一所中部某省農村開設近30年的敬老院,近日正深陷去留困境。據媒體報道,該敬老院收費價格低,人際關系和諧,深受當地老人歡迎,但因不符合該縣關于養老機構人員配備等規定,無法辦理相關證件,面臨被取締困境。
根據該報道,這所敬老院目前入住17名老人,其中6名是來自周邊村莊的“五?!崩先耍蠖吉毦印逝迹优谕獯蚬?。敬老院的承包者及其老伴和兒媳,是敬老院的廚師和護理員,他們3人是這所敬老院的全部工作人員。按照該縣關于敬老院的文件,這所敬老院資質存在問題,如想繼續經營,“至少要配備3到4名護理員、1名專職廚師以及安全管理員、保潔員等”。
一家開設近30年的養老機構,在仍正常運營且受到入住老人歡迎的情況下,面臨機構護理人員“不達標”帶來的資質審查問題,這不禁令人思考養老機構到底應當如何運營和發展的問題。在農村老齡化加劇的大背景下,妥善解決這些農村養老機構的資質難題,是落實老有所養、促進鄉村振興的必答題。
一邊是農村老人的養老依靠,另一邊是資質審查的條件缺失,這種“兩難”局面,成為許多農村養老機構面臨的共性問題。近年來,隨著農村青壯年勞動力的外流,農村留守老人的養老難題日益凸顯,“出門一孤影,進門一盞燈”“白天聽狗叫,夜晚聞雞鳴”,是許多農村老人孤獨生活的真實寫照。特別是對一些患有基礎性疾病,或因身體殘疾喪失部分生活能力的老人,如果居家養老行不通,社區養老沒條件,機構養老又面臨資質不足的現實困境,那養老就更成難題。
近年來,老齡產業快速發展,許多城市甚至縣城都布局了市場化、規范化、標準化的中高檔養老機構,與之對應的是各地出臺了一些養老機構設立的條件,包括護理員、保潔員、安全管理員以及專職廚師的配備數量等,這本來是好事,但在許多農村地區卻“水土不服”。一些農村老人不愿或不舍得住這些養老機構,而“家門口”的養老機構又面臨資質難題,反映農村養老市場的結構性矛盾。
其實,關于養老機構人員配備方面的設立條件,國家民政部門并沒有明確的規定。民政部于2020年出臺的《養老機構管理辦法》指出,“養老機構應當配備與服務和運營相適應的工作人員”,“養老機構中從事醫療、康復、消防等服務的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職業資格”。這個規定本是為了規范相關從業人員的職業資質,但在實踐中可能成為一些地方民政部門硬性要求養老機配備相關人員的依據。
解決農村養老難題,還是應當遵循市場規律,尊重農村老年人的自主選擇。一方面,農村老人往往對價格特別敏感,定價超過一定范圍,入住率就會大幅下降,使高標準的養老成為一種“不可及”的服務。另一方面,除了價格因素之外,還有農村老人生活習慣的問題。中國農村與城市的文化生活完全不同,費孝通先生就曾用“鄉土社會”“熟人社會”來描述這種特征,一方面是安土重遷、故土難離,另一方面是“小圈子社會”,習慣于與熟人打交道。
在這種文化傳統浸淫熏陶下的老人,雖然客觀上需要養老機構提供的熱飯熱菜、日常體檢、清潔服務,但同時也希望能時常圍著老房子遛遛彎,跟老鄰居聊聊天,在菜園里侍弄蔬菜花草。他們對機構養老的最大期待是一種“不離鄉不離土的家門口的養老機構”,或許未必那么齊整和規范,但只要價格實惠、干凈衛生,能夠提供一日三餐,急事有人照應,就能解決很大問題。
農村養老機構應因地制宜、因時制宜,一味追求高標準,其效果可能會適得其反?!吨泄仓醒雵鴦赵宏P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的意見》都明確提出,要“構建多層次農村養老保障體系,創新多元化照料服務模式”。制定農村養老機構的設立條件和政策要求,也應當循著這個大方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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