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律保護生前預囑,讓生命安寧謝幕
作者:土土絨
近日,深圳市表決通過了《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修訂稿。其中,第七十八條在“臨終決定權”上做出了大膽突破,如果病人立了預囑“不要做無謂搶救”,醫院要尊重其意愿,讓病人平靜走完最后時光。深圳市也成為全國第一個實現生前預囑立法的地區。
生前預囑,與我們一般理解的遺囑并不相同,它特指人們在意識清楚時簽署的,說明在不可治愈的傷病末期或臨終時要或不要哪種醫療護理的指示文件。《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修訂稿第七十八條規定:收到患者或者其近親屬提供具備下列條件的患者生前預囑的,醫療機構在患者不可治愈的傷病末期或者臨終時實施醫療措施,應當尊重患者生前預囑的意思,采取或者不采取插管、心肺復蘇等創傷性搶救措施,使用或者不使用生命支持系統,進行或者不進行原發疾病的延續性治療等。
死生亦大矣,生與死都是人生的必然經歷。在過去,因為種種原因,我們往往對死亡諱莫如深,對如何走向死亡等話題刻意回避。可實際上,死亡也是生命的一部分,如何面對死亡,是人生的必修課。
那么,當生命不可避免地走向終點,任何醫療措施都無法挽回時,是不惜一切代價地使用各種手段延緩死亡,還是順其自然,安詳、有尊嚴地離世?不管是哪一種選擇,最有發言權的應該是患者本人。但在很多情況下,家屬因為不忍心等原因,往往直到最后一刻都不放棄積極治療,不光耗費大量金錢,也讓患者極度痛苦。
我們期待生命始于安樂,也希望生命終于安寧。如何讓生命有尊嚴地謝幕,在全世界范圍內都是一門新興學科。其中,推廣安寧療護,為疾病終末期或老年患者在臨終前提供身體、心理、精神等方面的照料和人文關懷等服務,控制痛苦和不適癥狀,提高生命質量,幫助患者舒適、安詳、有尊嚴地離世,是大勢所趨。今年3月,國家衛健委等15部門聯合印發的《“十四五”健康老齡化規劃》中就明確提出,發展安寧療護服務,穩步擴大安寧療護試點,完善安寧療護多學科服務模式,提高老年人和疾病終末期患者生命質量。
而開展安寧療護,離不開生前預囑這樣的重要制度支持。實際上,生前預囑在民間已推廣多年。早在2006年,臨床從醫多年的羅峪平參與創建國內首個推廣“尊嚴死”的公益網站。在該網站的基礎上,北京生前預囑推廣協會2013年成立,成為第一個推廣生前預囑的社會組織。2021年4月,深圳市生前預囑推廣協會成立,成為全國第二個推廣生前預囑的公益組織。而這一次生前預囑入法,則以法律的權威性保障了生前遺囑的實施。
支持生前遺囑,除了保障其合法性之外,還需為其提供足夠多的社會、政策支持。目前,我們的安寧療護服務還處在起步階段。《“十四五”健康老齡化規劃》即指出,我國安寧療護中心數量嚴重不足,存在較大的城鄉、區域差距。而安寧療護之所以難推廣,一方面源于社會觀念的掣肘,另一方面,安寧療護追求以最少的醫療干預減輕患者的痛苦,但卻需要付出大量復雜艱辛的人工服務,這就決定了其很難營利。此外,還有業內人士表示,醫院要考核死亡率,安寧療護病區死亡率達不到醫院的考核要求,這也是一個障礙。
能否安寧謝幕,也是衡量生命質量的一個標尺。那么,在醫保制度、醫院考核制度等方面,相關部門是否可以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進行有利于安寧療護發展的改革,讓這一服務健康發展,也讓生前遺囑落地生根。(土土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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