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提示:網上購物切勿盲目相信“直播測評”
記者近日從四川省市場監管局獲悉,近期網絡商品交易市場格外活躍,涉及網絡消費類投訴舉報占總量的39.04%,其中超過42.67%的被投訴舉報對象集中在網絡平臺經營者,在投訴舉報總量中的占比也持續增長。為此,該局提醒消費者在網絡平臺購物需注意以下四個方面內容。
仔細了解經營者宣傳信息。購物前要仔細了解商品信息,注意商品和服務真實品質與經營者的宣傳承諾是否一致、經營者是否利用不真實的交易評價,不輕信私下承諾,不輕信使用絕對化用語的宣傳,盡量選擇大型、成熟的網絡購物平臺及信譽度較高的賣家,事先多關注網店的信譽度、成交記錄和交易評價反饋等。同時,要理性看待經營者開展的返券、打折、贈送等促銷活動,不被過于低廉的價格吸引。對于優惠打折的商品要貨比三家,多搜多查多對比,了解商品市場價格,核實優惠真實性。
仔細了解經營者被投訴舉報情況。為客觀真實披露經營者的被投訴信息,四川省市場監管消費投訴信息公示系統已正式上線運行,消費者可以通過國家企業信用公示信息系統(四川)地方頻道、四川省市場監管局門戶網站或直接訪問網址進入公示系統,查詢省域內各企業近一年的被投訴情況和投訴解決成功率等。
仔細了解退貨退款和售后服務細節。網上購買商品要選擇網絡平臺經營資質證照齊全、依法“亮照亮證亮規則”、信譽良好、服務規范、售后有保障的平臺經營者,查看經營者涉及退費規則是否明確告知,退費的主體責任是否清晰,退換貨運費承擔責任等,避免經營者濫用無理由退貨權的排除規則,如規定代購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提交訂單即視為同意商品不退不換等。同時要保留發票、電子訂單、支付頁面等消費憑證、交易聊天記錄、產品宣傳和服務承諾、觀看直播平臺記錄等信息。
注意商品的價值和價格是否基本匹配。對于“直播購物”“網紅帶貨”,要謹慎選擇網絡平臺和購物渠道,切勿盲目相信“直播測評”,低于市場同類商品價格過多的,應謹慎選擇購買。同時要注意查看商品質量參數及保質期,避免商家“以次充好”,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如果是貴重商品,從拆開包裝到使用最好錄制視頻,以便維權之用。(記者 劉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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