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聯手協同創新
作者:朱克力
近日,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知識產權局三部門聯合印發《關于組織開展“千校萬企”協同創新伙伴行動的通知》,力爭利用5年時間,有組織推動1000所以上高校支撐服務1萬家以上企業科技進步和產業發展,共同推動校企深度融合。推動高校與企業強化創新合作、促進創新鏈產業鏈深度融合,是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要環節,也是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應有之義。
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校企合作雖然起步較晚,但在過去40多年取得了相當的進展。應經濟社會發展所需,高校與市場接軌,結合企業反饋的需求,提升學生實踐技能,培育社會更需要的應用型人才。實踐表明,校企合作可促進高校與企業信息及資源共享,讓學生在校所學與企業實踐有機結合,同時節約教育與企業成本,成為一種行之有效的雙贏模式。
同時,在校企合作發展過程中,部分合作模式以科研項目為載體,存在針對性不強、規模不大、效率不高等機制性問題。針對這些問題,近年來市場主體與高校展開新一輪探索。比如,有的企業通過打造面向高校學生的開源課程和實踐培養方案,為培育開源人才生態、促進產教相長作出了創新性嘗試。經過產業界和學術界持續努力,校企合作成效獲得顯著改善。
這次集聚三部門力量推出“千校萬企”協同創新伙伴行動,重在補短板,發揮政策助推作用。從三部門的構成來看,一方面,可以更好地調動高校和企業雙方主管部門的參與度,利用各自職能和資源優勢,推動校企雙向發力,發揮高校基礎研究優勢和企業產業化創新優勢;另一方面,能夠進一步突顯知識產權在科研成果轉化中的重要性,有助于打破產學研過程中的機制性障礙,探索更多新模式和新機制,推動校企協同創新與深度融合。
創新校企合作作為一場從觀念到體系的變革突破,關鍵在于充分調動校企積極性和各方面優勢。高校是基礎研究主力軍和重大科技突破策源地,企業是技術創新主體和產業化落地載體,推動二者加強協同創新,要聚焦企業創新需求,支持創新創業發展,建立長效合作機制,健全完善法律制度。為此,應從三方面力促校企深度融合。
激發精準協同創新活力。加快構建高質量高校科技創新體系,推動高校基于龍頭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創新型中小企業等不同層次需求,加強產學研合作,分工協作、優勢互補、協同創新,實現企業需求與高校創新資源精準對接。創新對接合作方式,運用信息化、數字化等手段建立完善校企對接常態化機制,降低對接成本,提升對接效率,促進協同創新。瞄準制約產業發展的關鍵核心技術和共性技術,推動創新鏈產業鏈深度融合,打通從科技強到企業強、產業強、經濟強的通道,有力支撐產業基礎高級化和產業鏈現代化。
加強知識產權轉化運用。知識產權是高校創新成果的重要載體,也是連接創新與市場、推動創新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的橋梁紐帶。應加快高校知識產權和科技成果向企業轉移轉化,促進專家教授的研究成果和專利技術在企業實現產業化應用;推進實施一批高校專利開放許可項目,推動高校專利技術向現實生產力轉化;完善從“1”到“N”的科技成果轉化機制,促進科技創新成果轉化為有效經濟產出;強化知識產權立法保護,提升法治化水平。
推進產教融合人才培養。產教融合是校企合作的高級形態,應做好頂層設計并制訂實施路徑,采取有效的人才獎勵機制,為產教融合搭建快車道。加快應用型人才培養體系構建,將企業與社會需求融入人才培養全過程,提升人才職業素養與實踐能力,促進產教融合進入良性循環。要強化市場主體地位,重點破解人才培養瓶頸,使產教融合真正滲透到人才發展的全周期,努力培養出高素質復合型應用型人才。(朱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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