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活高水平自立自強的創新生態
作者:吳善超(中國科協創新戰略研究院黨委書記)
科技激勵是促進科技創新的重要保障,是釋放科技創新潛力、激發人才創造活力的重要渠道,也是科技人才工作的永恒主題。
黨的十八大以來,通過全方位改革科技體制、多層面優化激勵機制,千方百計營造寬松環境,凝聚人才、成就人才。一是法律和政策體系更加完備。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等法律法規,為科技激勵提供了有力法律保障。相繼出臺《關于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見》《關于深化科技獎勵制度改革的方案》《關于擴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關自主權的若干意見》等政策,為激勵創新提供了有力政策支撐。二是系統化激勵機制逐步建立。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政策穩步推行,中央財政科技計劃管理更加體現科研活動規律,分類推進人才評價機制改革穩步推進,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自主權逐步擴大,科研管理機制更加優化。企業研發激勵力度顯著加大,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等政策逐步落實。三是科技激勵機制改革試點積極推進。擴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權等試點全面啟動,破“四唯”等專項行動深入開展,科技成果評價改革試點有序推進。《2022年全球創新指數報告》對132個經濟體的創新生態系統表現進行綜合評價,中國排名第11位,較2021年上升1位,連續10年穩步提升,增幅居36個中高收入經濟體之首。
在充分肯定我國創新生態建設成效的同時,也應當認識到,當前科技激勵仍然存在國家使命導向激勵不足、基礎性公益性研究缺乏長期穩定支持、對青年人才激勵不夠、激勵“最后一公里”不通暢等短板,一些激勵政策具體落實過程中還存在變形、走樣、打折扣等現象。一是盲目激勵,有的單位激勵導向不夠明確,缺少系統的細化措施,相關激勵舉措缺乏協同。二是攀比激勵,不同單位之間為爭奪人才,爭相提高激勵的物質水平,造成引才的惡性競爭。三是激勵過度與不足互見,有的單位片面追求物質激勵,有的激勵與貢獻不匹配,有的則顧慮較多,不敢實施物質激勵。當前實踐中,我國科技激勵機制建設與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的戰略布局不能很好適應,需要通過改革攻堅加以完善。
人才濟濟,有序組織是關鍵,有效激勵是保障,創新土壤最重要。新征程上,邁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把科技的命脈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迫切要求以科學合理的激勵制度安排,最大限度激發人才活力、釋放創新潛能,大力營造識才愛才敬才用才的良好創新生態。
一是強化價值導向。以有效激勵激發內生動力,引導科技人才追求真理、挑戰未知,強化服務國家、造福人類的責任。堅持“四個面向”,激勵科技人才突破受制于人的“卡脖子”難題,增強服務“國之大者”的使命感。堅持以人為本,完善發揮人才主體作用的科研組織模式,讓經費、設施等物質條件服務于人的創造性勞動。堅持激濁揚清,精神激勵與物質激勵結合,激勵與約束并重,引導科技人才大力弘揚科學家精神,涵養優良學風,恪守科研誠信和科技倫理。
二是尊重科學規律。著眼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戰略需要,遵循創新發展、科技管理、人才成長規律,摒棄行政化、官本位,信任人才、包容人才,激勵引導人才敢為天下先、勇攀世界科技巔峰。針對基礎研究探索性強、厚積薄發等特點,強化對“安、專、迷”者的長期激勵,鼓勵看準方向、“十年磨一劍”。針對青年人才成長特點,實施雪中送炭式的及時激勵,幫助他們穩定職業預期,克服影響職業起步的“靜摩擦力”,更便捷獲取“第一個饅頭”“第一桶金”,盡快嶄露頭角、脫穎而出。針對創新團隊發展特點,堅持放權,提倡協同,激勵形成戰略人才力量的雁陣格局。
三是深化改革創新。持續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在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新型舉國體制中,嵌入科學激勵機制。注重基層首創,加強評估總結,增強激勵政策的系統性、協同性、實效性。堅持學術性、榮譽性,鼓勵和規范科技社團等社會力量設獎,健全社會激勵體系。優化穩定支持機制,提升科技人才激勵獲得感,統籌解決科技人才薪酬分配和待遇保障問題,讓有突出貢獻者“名利雙收”。針對某些政策造成科技人員怕擔責任、研究避重就輕、避難求易等問題,著力激勵攻堅克難,寬容挫折失敗,優化創新生態。統籌用好激勵政策工具,強化協同銜接,推動扎實落地,提升激勵整體效能。
四是拓展開放合作。鼓勵創設更多具有全球影響力的重大科技獎項,聚天下英才而勵之。支持與有關國家和地區、國際科技組織等共同設立國際獎項,加大中國科技創新成果集成宣示和推介力度,著力解決我國優秀青年科學家沖擊國際科技大獎“臨門一腳”的難題。強化對國際科技組織任職人員的激勵,支持他們在國際舞臺履職盡責。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或“中國西藏網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