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印發《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修復工作指南》
央廣網北京11月22日消息 為進一步規范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修復工作,引導和鼓勵失信主體糾正失信行為、消除不良影響、重塑良好信用,保護合法權益,切實優化營商環境,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近日印發《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修復工作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指南》提出,規范開展信用修復工作,從規范主動信用修復工作流程、規范核查依申請信用修復的材料、規范應用文書格式、規范開展信用修復培訓、規范使用信用信息幾大方面提出明確要求。
《指南》提出,對滿足《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管理規定》第二十六條第(一)項情形的文化和旅游市場失信主體,全國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管理系統將自動檢索、標記并進行信用修復,無需人工操作。對滿足《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管理規定》第二十六條第(二)至(四)項情形的文化和旅游市場失信主體,各級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要通過全國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管理系統,及時上傳認定依據被撤銷或者變更、政策變化或者法律法規修訂等相關證明材料,主動實施信用修復。
《指南》明確,各級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依法依規對符合條件的文化和旅游市場失信主體解除相關管理措施,推動信用修復工作法治化、規范化發展。要嚴格落實信用修復主體責任,依法依規履行相關職責。要根據《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在充分掌握信用信息、綜合研判信用狀況的基礎上,把握好主動修復和依申請修復的關系,加強信用修復政策說明,明確不同類型信用修復的條件、方式和流程,保障失信主體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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