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數字經濟反不正當競爭規則等 反不正當競爭法擬進行4方面修改
本報北京11月23日電(記者楊召奎)記者今天從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獲悉,為了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維護經營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切實解決監管實踐中的突出問題,市場監管總局起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據介紹,此次修改的主要內容有4個方面,包括完善數字經濟反不正當競爭規則,規范治理新經濟、新業態、新模式發展中出現的擾亂競爭秩序的行為。意見稿結合數字經濟領域競爭行為的特點,針對數據獲取和使用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利用算法實施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以及阻礙開放共享等網絡新型不正當競爭行為作出詳細規定。同時,考慮到數字經濟領域不正當競爭行為認定的復雜性,規定了判斷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考量因素,增強制度的可預期性和執法的規范性。
同時,針對監管執法實踐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對現有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表現形式進行補充完善。例如,細化了虛假宣傳條款,對商業宣傳的行為類型作出描述,為執法實踐中區分商業宣傳與廣告提供參考;加大對組織幫助虛假宣傳行為的打擊力度,明確禁止通過組織虛假交易、虛構評價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宣傳。
其他兩方面修改包括:填補法律空白,新增不正當競爭行為的類型;按照強化反不正當競爭的要求,完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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