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啟動養老保險公司商業養老金業務試點
光明日報北京12月1日電(記者溫源)為進一步豐富商業養老金融供給,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養老需求,銀保監會1日正式發布《關于開展養老保險公司商業養老金業務試點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自2023年1月1日起開展養老保險公司商業養老金業務試點,期限暫定一年。
《通知》明確,商業養老金業務包括養老賬戶管理、養老規劃、資金管理和風險管理等服務,可滿足客戶生命周期內多樣化養老需求。參與試點的4家養老保險公司為中國人民養老保險有限責任公司、中國人壽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太平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和國民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試點區域為北京市、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福建省、山東省、河南省、廣東省、四川省、陜西省等10個省(市)。《通知》要求,試點養老保險公司加強統一領導,健全工作機制;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統,具備與業務需求相適應的處理能力;審慎制定發展規劃,加大資源投入,穩步推進各項工作。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商業養老金業務主要具有以下特點:一是賬戶與產品相結合。為個人建立信息管理賬戶,提供不同期限、風險、流動性等特征的商業養老金產品。二是建立鎖定養老賬戶與持續養老賬戶的雙賬戶組合,兼顧鎖定養老資金長期投資和個人不同年齡階段流動性的雙重需要。三是產品設計以積累養老金為主要功能,支持個人長期持續積累養老資金,并可提供一定的身故、意外傷害等附加風險保障。四是強化風險管控,建立產品托管機制,加強投資監督和估值對賬,通過多種手段控制風險。五是提供定額分期、定期分期、長期(終身)年金化領取等多種領取安排。六是提供包括收支測算、需求分析、資產配置等養老規劃服務。
商業養老金定位于面向廣大人民群眾的普惠性、創新性個人商業養老金融業務,是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的組成部分,對個人養老金制度發展具有支持和補充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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