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網評論員:新冠保險引熱議,也是一次保險教育
光明網評論員:近期,伴隨新冠肺炎疫情防疫政策的調整,一直備受熱議的新冠保險再度引發關注,到底買什么保險,“陽”了能理賠?還有人擔心,“陽”了之后會否影響后續投保?談及購買保險的作用,有業內人士認為,雖然不能預防新冠感染,購買保險可以適時提供幫助,如萬一感染且引發其他癥狀,住院治療醫療費用可以報銷,一些產品還可提供住院津貼,補償住院期間的收入損失等。
新冠保險再次成為熱點,與現實的變化有關。一方面,防疫“新十條”發布后,多家保險公司對包含新冠確診責任的保險產品采取了緊急下架的調整處理;另一方面,隨著感染風險的普遍增大,“新冠保險”的價值又得到了更多人的關注,在微博、微信、豆瓣、小紅書等社交平臺,“如何購買新冠保險”“新冠保險理賠條件”等詞條最近均引發熱議。
客觀說,隨著防疫進入新階段,對原有的新冠保險產品進行調整,以及公眾對保險的態度發生變化,其實都是很正常的事。每個人都想以最小的成本購買保障力度最大的保險產品,但保險公司所考慮的恰恰相反。所以,對想要購買保險(不止是新冠保險)的人來說,都要明白一個道理,要不要買,如何買,還是要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來定,沒有絕對的標準,關鍵是做好風險評估和價值取舍。當然,人們對新冠保險的需求,應該會越來越側重于對重癥醫療的保障。這方面,需要保險公司從長計議,拿出在產品設計、定價上都更為社會所接受的產品。
但就眼下來看,個人選擇新冠保險時切勿盲目跟風。一則,無論是保險公司的產品設計,還是監管部門對于新冠保險的規范程度,眼下都仍處于一個摸索的階段,很多產品都難言成熟。比如,一個比較具有代表性的問題就是,并不是檢測呈陽性就能夠理賠成功,這里面涉及醫學上如何界定確診等問題,因此理賠過程較為復雜。
二則,太多的前車之鑒也表明,一些新冠保險可能看起來讓大家多了份保障,但要真正“拿到手”可能并不容易。如今年9月份,銀保監會發布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局關于2022年第二季度保險消費投訴情況的通報》顯示,2022年第二季度,在涉及財產保險公司投訴中,涉及新冠疫情隔離相關保險等財產險其他保險糾紛2434件,占比24.22%。盡管現在的保險產品已出現了很多變化,但新產品的問題在一定時期內可能依然不會少。
一定程度上說,新冠保險從產品設計因應外部的變化的快速調整,到消費者認知的變化,以及理賠過程中所出現的糾葛,未嘗不是一種之于全民的保險教育。隨著社會保險意識的顯著提升,越來越多的人都開始關注保險,這是好事,但可能從來沒有哪一個大的保險品類像新冠保險這樣引起社會的集體關注。這個過程中,也恰恰為更多人了解保險、理性看待保險、審視自我保險需求提供了機會。當然,這也提醒,做好保險常識教育的普及,可能也是更好保障社會穩妥、從容度過疫情,值得重視的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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