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造和諧有序網課環境
【專家點評】
作者:謝永江(北京郵電大學互聯網治理與法律研究中心執行主任)
近日,河南省新鄭市某中學的劉老師上網課后在家中不幸去世。據其家屬提供的視頻和圖片顯示,劉老師在給學生上網課時,網課遭到陌生人闖入。闖入者故意播放刺耳音樂,發布種種不堪入耳的侮辱話語,干擾課堂秩序。該事件發生后,“網課爆破”現象引發廣泛關注。
所謂“網課爆破”,又稱網課入侵,是指網課入侵者通過非法或不正當途徑獲取網課會議號和密碼后,有組織地侵入在線課堂,通過發布非法或不良信息等方式強行霸屏、刷屏,甚至辱罵師生,惡意擾亂教學秩序的行為。網課入侵者又被稱為“爆破手”。
網課爆破手多為未成年人,其獲取網課會議號和密碼的方式,通常是網課學生泄露,也可能是通過黑客技術非法獲取。通過發布非法或不良信息,例如隨意開麥說話、發布不當文字、播放音視頻霸屏刷屏等方式辱罵師生,擾亂課堂秩序。爆破網課的動機可能是“找樂子”“惡作劇”,也有可能是為了牟利,甚至涉及有預謀、有組織、有策劃的黑色產業鏈。
不管網課爆破手的目的、動機、手段如何,其客觀上造成了實際損害后果,屬于違法行為。一是嚴重擾亂了學校的正常課堂秩序,破壞了教學環境,干擾了教學過程,助長網絡暴力;二是侵害了學生受教育的權利,學生的正常學習進程被迫中斷或終止;三是損害了師生的正當權益,侵害師生的名譽權和身心健康。
疫情當前,網課是保障學生接受教育的重要手段。一般來講,對于“網課爆破”行為可以從以下三個維度進行治理。
第一,從技術上講,網課實際是通過技術手段搭建的虛擬課堂,通過技術手段解決網課中的問題,往往事半功倍。網課會議軟件可以提供多種課前、課中的權限設置方式,以保障在線課堂的安全性和老師的教學需要。例如,在發起網課時,設置會議密碼、開啟等候室,防止其他人誤入課堂,關閉“允許成員在主持人進會前加入會議”功能;預定特邀會議,僅會議預定者邀請的好友或群成員可加入該會議,會議鏈接轉發無效;在預定會議時,開啟報名模式,將手機號、姓名設為必填項,并設置“發送驗證碼以驗證手機是否真實”,通過審核后方可入會;設置共享屏幕權限為“僅主持人可共享”,關閉“允許其他成員添加互動批注”,保證課堂演示的秩序;開啟“鎖定會議”,發現有誤入會議的人時,將其“移出會議”,設置“不允許用戶再次加入會議”;關閉“允許成員自我解除靜音”,關閉自由聊天,以防止學生打亂授課節奏,等等。
第二,從法律上講,我國教育法規定,國家保護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有權拒絕任何組織和個人對教育教學活動的非法干涉。尋釁滋事,擾亂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教育教學秩序的,由公安機關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網絡安全法規定,任何個人和組織使用網絡應當遵守憲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危害網絡安全,不得利用網絡從事宣揚民族仇恨、民族歧視,傳播暴力、淫穢色情信息,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譽、隱私、知識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等活動。具體來說,應根據“網課爆破”行為的不同表現形態,分別適用不同的法律。例如,根據刑法,實施“網課爆破”行為,惡意干擾網絡課堂秩序,可能構成尋釁滋事罪;公然對師生進行侮辱、誹謗,貶低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可能構成侮辱罪、誹謗罪;在網課上播放淫穢色情視頻的,可能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罪。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因“網課爆破”行為而受到侵害的,受害人可以提起侵權之訴,追究行為人的民事責任。
第三,從教育上講,當前實施“網課爆破”行為的多為未成年人,主要出于厭學、惡作劇等動機。因此,應堅持教育為主、懲戒為輔的方式,合理處理“網課爆破”行為。學校應開展網絡安全教育,普及網絡安全知識,提高師生網絡安全意識,引導文明使用網絡。家長也要加強對子女網絡使用的教育和看管,共同創造和諧、有序的網課環境。
當然,對于“網課爆破”行為的治理,很難僅僅通過某一種手段就能實現,而是要堅持綜合治理。要提高網絡綜合治理能力,形成黨委領導、政府管理、企業履責、社會監督、網民自律等多主體參與,經濟、法律、技術等多種手段相結合的綜合治網格局。“網課爆破”行為作為一種新型網絡現象,有其復雜的社會背景和成因,堅持綜合治理,可以有效彌補技術手段的有限性、法律手段的剛性以及教育手段的軟約束性的不足,應通過領導管理、正能量傳播、內容管控、社會協同、網絡法治、技術治網等綜合治理手段,實現清朗網絡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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