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城市韌性善治之道
作者:秦紅嶺(北京建筑大學文化發展研究院、人文學院院長、教授)
韌性城市建設既是一種城市綜合防災和保障公共安全的專業活動,更是一種公共政策和城市治理過程,是一種對城市公共安全、公共健康有系統影響的治理工具。作為一種公共治理的城市韌性,善治就是要實現公共安全利益最大化的公共管理過程。探索城市韌性的善治之道,除了加強法治建設外,還要注重創新以下兩方面治理路徑。
切實將韌性城市建設要求融入城市規劃和城市更新之中,構建城市規劃與城市防災減災工作的韌性合作治理機制。公共安全作為一種關乎人民福祉的公共事務,需要多部門合作治理,才能強化系統的公共安全服務思維,形成協同效應,有效應對復合性風險。災害風險管理一直是城市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將韌性思維與城市規劃和城市更新路徑相結合,是建設韌性城市的關鍵策略。韌性合作治理要求城市規劃與城市防災減災部門,基于對公共安全目標的追求,在發揮各自優勢的同時,實現合作治理公共安全事務,促進公共安全。在合作治理路徑上,首先,需要在政府內部建構城市規劃與城市防災減災合作供給、共享信息資源,以及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處置的合作治理框架,形成促進安全的政策合力。其次,探索將韌性要求嵌入城市規劃、城市更新政策的可行方式,在城市規劃和城市更新目標、政策制定、規劃實施、體檢評估、實施績效各個環節,融入韌性要素指標,將基于風險評估的土地利用規劃,納入城市建設項目全生命周期管控之中,這是北京韌性城市建設的迫切要求。最后,探索建立與超大城市特點相匹配的公共安全與城市規劃預警風險協同機制。公共安全風險是一種復合型風險,分部門、分災種的危機預警管理體系難以有效應對未知風險,應建立預警風險協同機制。基于合作韌性治理要求,北京城市規劃應適時評估城市環境狀況,提供精準的城市形態信息和空間數據,為及時發現城市公共安全隱患,更好地進行風險與危機管理決策提供保障。
強化政府主導下社會多元主體參與韌性城市建設的協同治理模式,尤其是注重增強社區韌性治理,使之成為城市公共安全危機治理的微觀基礎。政府不是治理公共安全事務的唯一主體,協同治理要求韌性城市建設中多元主體在政府主導下有序參與,發揮各自優勢,做到功能互補與協調聯動。不同于國外城市以利益相關者參與為核心的韌性協同治理,我國韌性城市建設協同治理的核心是黨建引領下的“政社協同”,即把黨的組織鏈條延伸到基層治理“神經末梢”。政府在城市韌性治理格局中居于安全管理、資源配置、行為引導等方面的主導地位,是統籌各方參與者的樞紐;企業和社會組織履行社會責任,參與城市韌性治理,發揮補充作用;社區則是應對公共安全危機、提升城市韌性的基礎環節,是韌性城市網絡的聯結紐帶,是中國特色的城市安全聯防聯控體系運行的基層單元。在“政社協同”和公民參與公共安全事務方面,北京從“街鄉吹哨、部門報到”到以“12345市民熱線”為抓手的接訴即辦機制,形成了具有首都特色的超大城市基層治理路徑,為北京韌性城市協同治理提供了良好的制度條件。未來北京韌性城市建設,要進一步完善和創新城市韌性協同治理和公眾參與機制。
高標準建設韌性城市,應踐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不斷完善韌性城市治理制度,從多視角、多維度營造北京城市公共安全和生態安全格局,走出一條體現北京特色的超大城市韌性發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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