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外來入侵物種防控!最高法發布青藏高原生態保護典型案例
光明網北京5月5日電(記者 孫滿桃)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通過頒布之際,為加強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治宣傳,展示人民法院司法守護雪域高原生態環境經驗成效,最高人民法院今日發布十件青藏高原生態保護典型案例。
記者注意到,本次發布的十件青藏高原生態保護專題典型案例包括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訴訟等不同訴訟類型,涵蓋森林、高寒草甸、草原、河流、湖泊、濕地、雪山冰川等生態系統要素,涉及青藏高原珍貴瀕危和特有野生動植物物種保護、外來入侵物種防控、大江大河源頭和重點湖泊保護、國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保護、礦山污染防治和生態修復、傳統生態文化遺產保護等多方面內容,充分展現了人民法院發揮環境資源審判職能、依法守護國家生態安全邊界的有益實踐。
青藏高原被譽為“世界屋脊”“亞洲水塔”“地球第三極”,是全球氣候變化的關鍵區、敏感區,也是世界山地冰川最發育的地區和亞洲多條重要江河的源頭區。青藏高原的生態系統質量與功能狀況直接影響我國的生態安全、生物多樣性、水資源供應、氣候系統穩定和碳收支平衡,對于維護我國乃至世界生態安全具有獨特而不可替代的作用。
2023年4月26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通過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作為我國生態環保領域出臺的又一部專門法律,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緊扣青藏高原生態保護這一主線,聚焦青藏高原生態保護的主要矛盾、特殊問題、突出特點,為建設國家生態文明高地、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了法治支撐。
“人民法院貫徹落實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依法妥善審理涉及青藏高原的環境污染防治、生態保護、資源開發利用、氣候變化應對、生態環境治理與服務等各類環境資源案件。”最高法相關負責人表示,人民法院將以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的頒布施行為契機,認真學習貫徹實施好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更好發揮人民法院服務青藏高原生態保護的職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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