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共贏的創新之舉
過去30多年,深圳農村集體經濟實現了跨越式發展。一方面,原來的集體經濟組織改為集體股份合作制公司,治理結構更為完善,組織形式更為現代;另一方面,通過穩健經營,集體經濟資產規模大幅增加。然而,這些股份合作公司也存在經營模式單一、抗風險能力不強、資金運用效率不高等弊端,越來越不能滿足股民的預期。可以說,深圳集體經濟再次走到了改革創新的十字路口。
深圳不少地方嘗試“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共建股權投資基金的模式,把集體經濟引入當地產業發展大局。這種發展模式不僅可以緩解當地創投資金募集難問題,更重要的是,通過參與股權投資,股份合作公司融入了科技、資本與實體經濟的循環,進而實現集體經濟規模新的躍升。這就好比,家里有雞下蛋,還把蛋持續孵成小雞,隨著雞群規模不斷壯大,就能產出更多雞蛋。
促進農村集體經濟高質量發展,對于穩定農業農村基本盤、推進鄉村振興、實現農村治理現代化、實現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義。我國鼓勵各地積極探索農村集體所有制有效實現形式,創新農村集體經濟運行機制。《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提出,要管好用好集體資產,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集體經濟運行新機制,促進集體資產保值增值。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探索資源發包、物業出租、居間服務、資產參股等多樣化途徑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
深圳集體資金試水股權創投是創新之舉,也是示范之舉。需要指出的是,在此過程中,要正確認識集體經濟的抗風險能力,循序漸進推進投資,嚴格甄選投資對象,完善風險防范和補償機制,避免集體經濟出現重大損失。 (作者:溫寶臣 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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