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實保障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
前不久,人社部、最高法聯合發布新就業形態勞動爭議典型案例。在網約貨車司機劉某一案中,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最終認定,劉某與其信息技術公司的勞動關系成立。在勞動關系認定原則中,案例強調了應采取事實優先原則,以及“從屬性+要素式”的思路認定勞動關系,適應了數字時代勞動用工法律調整的需要,更加表明勞動關系認定與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權益的緊密關聯。
當前,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正在對社會生產生活方式產生巨大影響。信息技術滲透到各行各業,新業態蓬勃發展,成為拉動經濟增長的新引擎。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中國靈活就業人員已達2億。勞動就業靈活化是新就業形態的主要特征之一,互聯網平臺企業與新就業形態勞動者之間的勞動用工模式,在管理方式、工作時間、報酬支付等方面呈現靈活性、多元性等特點,給法律實踐中的勞動關系認定帶來新挑戰。
近年來,依托互聯網平臺就業的網約配送員、網約車駕駛員、互聯網營銷師等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數量大幅增加,維護勞動者的勞動保障權益,面臨勞動關系認定有難度、社會保險參保率較低等困難。如何更好保障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
建立法律法規保障體系。相關部門應從法律法規層面明確勞動用工情形,厘清勞動者權益保障責任。符合確立勞動關系情形的,企業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系但企業進行勞動管理的,企業應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協議。
完善社會保障制度體系。持續推進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職業傷害的保障試點工作,建立健全職業傷害保障管理服務規范和運行機制,根據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特點擴大失業保險覆蓋面,探索“網上社?!蹦J?。
規范用工管理考核體系。盡快建立算法設定和算法取中的相關管理制度,推動企業改進新就業形態用工考核體系;建立政府、協會、企業、勞動者等多方溝通協商機制,推動制定行業勞動標準;健全新就業形態用工信息公開制度和激勵懲戒制度。
完善技能培訓政策和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好企業主體的作用,支持有培訓能力的企業開發培訓課程,對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業務能力、綜合素質、職業發展等方面開展培訓,加強對平臺企業技能等級認定主體的培育,增強就業服務的針對性,結合新就業形態就業穩定性低、換崗率高等特點及時提供服務。
就業是最大的民生,勞動關系是基本的社會關系之一。新就業形態的快速發展亟須完善的勞動者權益保障制度提供支撐。這啟示我們,未來應致力于進一步構建多層次、高水平、廣覆蓋的勞動保障體系,不斷適應勞動就業形態多元化發展需要,積極構建新時代中國特色和諧勞動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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