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與港交所簽署合作諒解備忘錄 推出京港兩地上市安排
新華社北京6月29日電(記者姚均芳)北京證券交易所29日發布的消息顯示,北交所與香港交易所當日在北京簽署合作諒解備忘錄,將支持雙方市場符合條件的已上市公司在對方市場申請上市。
根據備忘錄,北交所上市公司符合香港交易所發行上市條件的,可按照《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管理試行辦法》規定,向香港交易所提交發行上市申請文件后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在港上市公司,符合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和北交所發行上市條件的,可按現行制度規則申請在北交所公開發行并上市。兩所還將在項目課題研究、市場推廣、人員培訓交流、投資者服務等方面開展合作。
北京證券交易所總經理隋強表示,北交所和港交所推出京港兩地上市安排,是中國證監會統籌下推進資本市場制度型開放、持續深化北交所改革、回應市場需求的重要舉措,將進一步拓寬內地和香港“A+H”模式的惠及面,便利更多企業借助京港市場加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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