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基礎研究能力 夯實科技強國根基
10月2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于檢查科學技術進步法實施情況的報告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審議。報告指出,我國綜合科技創新實力大幅躍升,基礎研究支持力度不斷加大,但基礎研究源頭供給能力短板明顯,建議強化基礎研究能力,夯實科技強國建設根基。
科學技術進步法是科技領域的綜合性、全局性、基礎性法律,1993年頒布實施,2007年、2021年進行了兩次修訂。2021年修訂版,專門新增一章,對基礎研究作出全面系統的規定。
報告指出,從檢查情況看,科學技術進步法的貫徹實施總體到位、成效明顯,大多法律條款得到較好落實,為全面促進科技進步、提高科技治理能力、加快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2012年至2022年,全社會研發投入總量從1萬億元增加到3.08萬億元,居世界第二位;全社會基礎研究投入總量從499億元增長到2023.5億元,占全社會研發投入比重從4.8%提升到6.57%,自2019年以來連續保持在6%以上。
但檢查發現,基礎研究仍是我國科技創新鏈條上的薄弱環節。原創性理論和“從0到1”的原始創新不多,基礎研究投入保障機制有待健全,科技領軍人才比較缺乏,基礎研究與應用研究銜接不夠。
報告建議,加強基礎研究規劃部署。堅持自由探索和目標導向“兩條腿走路”,統籌推進戰略性、前沿性、應用性各類基礎研究,健全同基礎研究長周期相匹配的評價激勵、應用轉化、薪酬待遇制度,鼓勵更多“從0到1”的自由探索和非共識創新研究。支持國家科研機構、高水平研究型大學試點設立“基礎研究特區”。鼓勵成立產學研結合、體現地方特色的省級實驗室。優化基礎學科建設布局,推動學科交叉融合和跨學科研究,深耕基礎研究“最先一公里”。
報告建議,健全基礎研究支持機制。依法逐步提高基礎研究投入占全社會研發投入比重,達到“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的8%以上水平,穩步增加基礎研究財政投入,完善競爭性支持和穩定支持相結合的基礎研究投入機制。提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效能,擴大聯合基金合作范圍和規模,鼓勵更多地方政府、國有企業、科研機構深度參與基礎研究。落實稅收優惠等政策措施,激勵企業和社會力量通過捐贈、設立基金等方式支持基礎研究。
報告建議,加強基礎研究人才培育。建設一支由戰略科學家、科技領軍人才、青年科技人才構成的梯次遞進的基礎研究人才隊伍,實行中長期聘任考核機制,提高穩定性工資收入比重。推動人才培養和人才使用體系有機融合,發揮高校特別是“雙一流”高校基礎研究人才培養主力軍作用,源源不斷造就基礎研究后備力量。
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執法檢查組于今年6月至9月對科學技術進步法實施情況進行了檢查。這次檢查的主要特點是:主題教育與執法檢查相結合;問題導向與目標導向相統一;常規檢查與隨機抽查相協同;人大代表與基層一線相互動。
報告同時建議:加大宣傳貫徹力度,確保法律制度落地見效;加強頂層設計謀劃,增強創新體系整體效能;健全新型舉國體制,加快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強化基礎研究能力,夯實科技強國建設根基;加快體制機制改革,完善科技創新基礎制度;統籌央地創新資源,支持區域科技創新發展等。(記者 孫 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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