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16條措施促加工貿易高質量發展
光明日報北京10月31日電(記者張翼)海關總署31日發布推動加工貿易持續高質量發展16條改革措施,目標是提升便利化水平,持續優化營商環境;促進區域協同發展,推動加工貿易梯度轉移;堅持底線思維,筑牢安全發展防線。
改革措施涵蓋了加工貿易從“前期備案”到“中期生產銷售”到“后期核銷核查”的全生命周期和全鏈條管理,解決了企業訴求集中的業務辦理時限不足、企業集團準入門檻較高、聯網監管賬冊和以企業為單元賬冊政策重疊等問題,推出了單耗管理改革、“保稅+ERP”監管改革、“短溢區間”改革等一整套政策“組合拳”,進一步優化了監管模式,創新了監管機制,有利于穩定市場預期、穩住外貿基本盤、穩定產業鏈供應鏈。
改革措施聚焦加工貿易堵點痛點難點,全方位地系統創新海關加工貿易監管模式,繼續鞏固提升加工貿易內通外聯優勢,主動服務我國擴大內需戰略,便利國內循環,暢通國際循環,增強發展內生動力;發揮保稅政策優勢,賦能新興業態發展,培育外貿發展新動能;加強新形勢下對加工貿易各類風險的識別,強化多部門協同防控,筑牢安全發展防線,以安全促便利。同時,不斷優化加工貿易業務管理制度,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廣泛運用大數據、云計算和智能化手段,構建數字化、智能化的智慧保稅監管體系。
《光明日報》(2023年11月01日 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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