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掛靠殘疾證行為不能屢禁不絕
作者:趙志疆
殘疾證也能“出租”?據媒體報道,一些殘疾人勞務公司與企業合作,勞務公司幫企業虛假掛靠殘疾證,企業在付出較少的工資支出后,即可減免數額較大的殘保金。對于殘疾人來說,相當于只把殘疾證“租”出去,還能得到一部分的工資和社保收益。
殘疾人保障金,是為了保障殘疾人權益,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繳納的資金。據知情人士透露,有的大企業每年應交的殘保金高達百萬元。利益誘惑之下,一些殘疾人勞務公司與企業合作,幫企業虛假掛靠殘疾證,企業在付出較少的工資支出后,即可減免數額較大的殘保金,而對于殘疾人來說,相當于把殘疾證“租”出去,得到一部分的工資和社保收益。
虛假掛靠殘疾證看似“雙贏”,實則對企業和殘疾人雙方都隱藏著巨大風險。殘保金是為了確保殘疾人實現真正的就業而設立,通過掛靠殘疾人證完成“形式就業”,其真實目的是逃避繳納殘保金,顯然違背了《殘疾人就業條例》的立法目的。對于企業來說,虛假掛靠殘疾證的性質屬于“騙取”,且因為殘保金帶有一定的稅收性質,用人企業也有偷逃稅的嫌疑;對于殘疾人來說,因為沒有與企業建立真正的勞動關系,掛靠所得也可能被判為非法收入,會被追繳。
虛假掛靠殘疾證也是有償掛證的一種。早在2017年,人社部就印發了《關于集中治理職業資格證書掛靠行為的通知》,部署打擊藥品流通、環評、建設、專利代理等領域的“掛證”問題。2018年11月,住建部等七部門采用社保比對、人事檔案核查等手段有效打擊了工程建設領域的“掛證”行為。隨著社保、職稱、職業資格證件等數據庫聯網進程加快,職業資格證領域的有償掛證現象已大大減少。然而相比起職業資格證,虛假掛靠殘疾證顯然更為隱蔽——不少企業都會為虛假掛靠的殘疾人提供社保,僅憑社保比對很難發現其中貓膩。
在這樣的背景中,殘聯等相關部門不妨積極轉變工作思路,多對用工企業進行調查走訪。從保障殘疾人權益的角度出發,不應僅滿足于看到企業為殘疾人提供了多少工作崗位,更應該深入一線了解殘疾人的工作和生活狀態。由此,不僅能夠有針對性地解決企業和殘疾人的現實問題,而且可以及時叫停虛假掛靠殘疾證的行為,維護法律權威和市場秩序。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虛假掛靠殘疾證在某種程度上也暴露了一種困境:盡管企業有使用殘疾人的需求,但卻很難找到符合用工需求的對象。解決這個問題,應該從為殘疾人提供更多就業幫扶做起。讓殘疾人擁有更多的技能優勢,不僅可以掃除用工企業的后顧之憂,而且可以鞏固殘疾人自食其力的信心。如此一來,虛假掛靠殘疾證的問題自然迎刃而解。(趙志疆)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或“中國西藏網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