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推動社會救助高質量發展
【專家視點】
作者:林閩鋼(南京大學教授、中國社會保障學會副會長兼社會救助分會會長)
自2014年國務院頒布《社會救助暫行辦法》以來,我國社會救助事業實現跨越式發展。當前,隨著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社會救助面臨著從“保生存”向“防風險”“促發展”轉變,需要從更高層次、更高水平上統籌社會救助事業的高質量發展。
社會救助把解決困難群眾需求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全面搭建起了由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受災救助、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臨時救助項目和社會力量參與的“8+1”社會救助體系,構建了一個廣覆蓋、多層次、全縱深的新型社會救助體系,形成了民政統籌、分工負責、相互銜接,政府救助和社會力量參與相結合的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救助制度。
社會救助以增進民生福祉作為前進動力和工作方向。隨著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發生變化,困難群眾的需求也產生了新變化,社會救助事業必須因時而動,實現換擋和升級。2020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意見》,按照保基本、兜底線、救急難、可持續的總體思路,強化分類救助管理,針對不同類型的困難家庭和人員提供有針對性的、差異化的救助幫扶。圍繞絕對貧困、相對貧困、急難情形建立分類的梯度救助體系,社會救助實現向低收入群體的全面擴展,從城鄉二元的社會救助體系向統籌城鄉的社會救助體系發展,織就了更加密實的民生保障網。
社會救助與民心同向,成為人民群眾真正受益的偉大事業。社會救助適應深化改革的要求,率先在體制和機制上實現轉型,重點強基層、建機制,全面提高社會救助治理效能。在基層建立“一門受理、協同辦理”平臺,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促進社會力量參與,從而提升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打通社會救助服務的“最后一公里”。建立跨部門協調機制,解決社會救助管理中所存在的問題,分別建立起社會救助部際聯席會議協調機制、縣級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協調機制,促進了部門資源的統籌協調,形成了社會救助工作的合力。全國各地還積極探索社會救助主動發現機制,做到早發現、早介入、早救助,實現“人找政策”與“政策找人”相結合。當前我國正在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工作,完善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臺和數據庫,避免救助遺漏或重復救助,助力社會救助效率有效提升。
社會救助連著民心,把黨和政府的溫暖送到千家萬戶。全國各地促進黨建和社會救助業務深度融合發展,引導黨員干部走進社區,深入群眾幫貧解困,打造社會救助的“紅色先鋒隊”,積極構建黨代表包網格、黨員微心愿志愿服務。同時還積極引導慈善組織、專業社工、志愿服務隊伍等多元化主體參與扶弱濟困,探索開展心理撫慰、社會融入等精神層面的救助幫扶,發揮非制度性救助的補充作用,使社會救助更有力度和溫度。
《光明日報》(2023年11月27日 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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