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主“曬”點餐碼被網友下單300多萬 律師:誰下單誰買單
央廣網北京2月23日消息(記者關靈子)近日,北京一位博主在社交平臺“曬”出到餐廳吃飯的照片,一不小心拍到了餐廳點餐二維碼,隨后遭到網友遠程下單。戰斧牛排、芝士焗龍蝦、魚子醬、提拉米蘇蛋糕等昂貴菜品不斷被加進訂單中,總額高達300多萬元。
對此,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李樹表示,網友下單行為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網友下單行為屬締約合同行為 “誰下單誰買單”
“從民事行為角度來講,網友掃碼下單的行為應當是一個締約合同的行為。”李樹解釋,僅從涉及金額上看,300多萬元的菜單儼然超過“惡作劇”的范疇。網友只要下單就要承擔合同締約的責任,存在過失就應當承擔締約過失責任。如果因為網友的下單干擾餐館經營,影響餐館服務,從行政處罰角度,若主觀存在惡意,還可能構成尋釁滋事,嚴重時需承擔刑事責任。
浙江曉德律師事務所創始人、主任律師陳文明也表示,網友違反博主的真實意思表示而惡意訂立合同,違背誠實信用原則,屬于欺詐行為和故意侵權行為,應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商家可就實際經濟損失要求網友承擔賠償責任。
而針對部分網友“遠程下單并未到現場”和“上了菜也吃不到菜品”的疑問,李樹稱,締約合同并未要求締約行為的地點。“你可以坐在餐廳里點餐,也可以在家里點‘外賣’。對于支付餐費的義務,不是說誰坐在那個位置上誰來買單,而是誰下單誰買單。至于吃沒吃,吃沒吃完,餐廳不承擔責任。”李樹說。
若遠程下單成功 商家與該博主也需承擔相關責任
據媒體報道,遠程點單情況發生后,餐廳服務員與博主進行了確認,該博主最終按照自行下單菜品買單。目前,餐廳已升級了點餐系統。
值得注意的是,“若網友下單成功,菜品端上桌,商家和該博主也需要承擔相關責任。”李樹表示,對于消費者,應當注意到二維碼就是餐館點餐的入口,不管出于何種目的將餐館二維碼發上網,都應當盡到謹慎義務。自己在與餐館進行訂立合同的情況下,應當避免非本人意思的他人代自己下單點餐,給自己造成麻煩,也應當避免給餐館造成經營混亂、社會輿論的負面影響。給餐館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陳文明認為,若網友點單菜品端上桌,對于商家而言,其行為同樣存在過失,應當承擔相應法律后果。作為一家正常餐飲企業,應當意識到300多萬的巨額菜品明顯超出常理,此時,商家應有與顧客進行核實的義務。
同時,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李寶蓮提醒“點餐碼小程序方便了商家,也方便了餐客。但商家應當保證點餐小程序基本的安全性,因點餐碼等小程序泄露他人個人隱私或造成他人損失的都應該承擔法律責任。”
網絡的虛擬性、開放性并不意味著可以“肆意妄為”
隨著網絡技術的快速發展和廣泛應用,人們的生活越來越便利,而泄露信息的風險性也隨之而來。此前有過類似新聞,如朋友圈透露彩票信息,被人搶先兌獎;根據社交平臺的照片,就能定位出住所地址等。
對此,李寶蓮表示,網絡并非法外之地,網絡的虛擬性、開放性并不意味著可以“肆意妄為”。個人應當遵守法律,不得從事干擾他人網絡正常功能、竊取網絡數據等危害網絡安全的活動,不能侵害其他個體的隱私等法律權利。
在陳文明看來,隨著科技發展,數字化生活的確帶來了便利。就網友遠程下單一事而言,點餐小程序的出現可以節約一定的人工成本,但小程序作為新興事物,立法上難免會有滯后性。因此,每一個暴露出的問題都是值得改進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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