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厲莉:要為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撐起“保護傘”
隨著數字經濟的繁榮發展,互聯網平臺不斷發展壯大,所涉及的就業領域、就業方式、從業人員的范圍也在不斷豐富。近日,全國人大代表、北京金融法院法官厲莉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今年她帶來的議案將圍繞“發展新就業形態,保障從業人員合法權益”來展開。
厲莉表示,新就業形態之“新”,主要體現在勞動關系靈活、工作內容多樣、工作方式彈性、工作安排自主、工作機會云端共享等方面。這些新的特征,給勞動者參與就業開拓了更為廣闊的空間,對發揮勞動者的主動性和創造性,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但同時也應看到,新就業形態和傳統就業方式有著顯著區別——就業缺乏穩定性,從業人員的權益缺乏保障。因此,她建議加強機制建設,著力提升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就業的動態穩定性、基本社會保障的可預期性,以更好發揮新就業形態對促進就業,提升人民群眾生活質量的積極作用。
厲莉的具體建議包括,建議對新就業形態持續深入調研,在總結規律特點的基礎上,出臺適應新就業形態發展的勞動法律制度;加大對新就業形態發展相關政策的動態供給;完善符合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的參保和繳費方法,通過運用“大數據”和“互聯網+社?!碧剿鹘⑦m應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的社會保險制度。
厲莉告訴記者,目前的社會保險體系,與傳統勞動關系結合較為緊密,人員參保、流轉、辦理社會保險關系移轉等相對復雜,很多都需要依托企事業單位中具有社會保險經驗的專業人員才能完成,這給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參與養老醫療等基本社會保險帶來現實困難。
因此,厲莉提出鼓勵保險企業推出適應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的商業保險產品。充分發揮商業保險對基本社會保險的補充作用,根據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的特點,降低起售門檻,靈活繳費方式,豐富養老、意外傷害等保險產品的供給。
今年兩會上,厲莉還關注電動自行車的安全使用管理問題。厲莉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通過走訪調查發現,電動自行車使用人群中,收入相對較低的人民群眾比重較大。在充電設施充電的費用高于居民生活用電價格,是電動車使用者不愿在充電設施充電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今年她帶來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安全使用管理”的提議,希望讓人民群眾愿意用、用得起。
厲莉提出,首先應加強立法建設,適時出臺《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目前,電動自行車的相關管理制度散落于各種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之中,缺少體系化構建,彼此之間缺乏整合和有效銜接,無法形成制度合力。
她建議,針對電動自行車管理的實際需要,以“小切口”形式推進立法,適時出臺相關行政法規或者部門規章。
另外,厲莉建議加強電池管理,探索“一車一池一碼”,在車主、車輛與電池之間,形成一一對應關系,有效銜接生產和使用環節,對電池進行全生命周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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