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委政法委原副書記沃嶺生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央廣網北京3月28日消息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日前,經黑龍江省委批準,黑龍江省紀委監委對省委政法委原副書記沃嶺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沃嶺生違反政治紀律,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違規出入私人會所,違規借用下屬車輛;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親屬和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默許親屬利用本人職權謀取利益;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和插手工程項目承發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干部選拔任用、企業承包經營、案件辦理、項目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沃嶺生身為政法系統黨員領導干部,毫無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貪戀物質享受;權力觀念扭曲,以權謀私,擅權妄為,將組織人事權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破壞司法行政系統選人用人制度,違規干預插手市場經濟、司法執法活動,搞權錢交易,嚴重損害政法機關和干部形象。其行為已嚴重違紀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沃嶺生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沃嶺生簡歷
沃嶺生,男,達斡爾族,1958年6月生,黑龍江龍江人,1978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9年8月參加工作,中央廣播電視大學漢語言文學專業畢業,在職大學學歷,教授級高級政工師。
1977.08—1979.08 嫩江地區萌芽學校數學專業學習
1979.08—1979.12 嫩江地區萌芽學校龍江分校團委書記
1979.12—1985.08 龍江縣法院書記員(其間:1980.08—1981.08中央民族學院干訓部法律專業脫產學習;1983.08—1985.08黑龍江廣播電視大學中文專業脫產大專學習)
1985.08—1988.04 龍江縣法院助審員
1988.04—1989.02 龍江縣法院副庭長
1989.02—1993.01 齊齊哈爾市梅里斯區法院副院長
1993.01—1993.09 齊齊哈爾市梅里斯區達呼店鎮黨委書記
1993.09—1995.09 齊齊哈爾市梅里斯區副區長
1995.09—1998.11 齊齊哈爾市梅里斯區區長(其間:1997.05—1997.11掛職任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綜合處處長)
1998.11—2004.02 齊齊哈爾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2004.02—2006.11 齊齊哈爾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其間:2004.05—2004.11掛職任建設部政策法規司副司長)
2006.11—2008.02 省民族事務委員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
(2006.01—2008.01中央廣播電視大學漢語言文學專業在職大學學習)
2008.02—2012.10 省民族事務委員會(省宗教事務局)黨組書記、主任(局長)
2012.10—2014.11 省司法廳黨委書記、廳長,省監獄管理局第一政委
2014.11—2015.02 省司法廳黨委書記、廳長,省監獄管理局第一政委,省委政法委委員
2015.02—2017.12 省司法廳黨委書記、廳長,省監獄管理局黨委書記、第一政委,省委政法委委員
2017.12—2018.11 省委政法委副書記(正廳級)
2018.11 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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