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將劃定地下水禁采區限采區,這些地方取水井將封填
北京擬劃定197平方公里地下水禁止開采區,1182平方公里地下水限制開采區。近日,市水務局會同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劃定了本市地下水禁止開采區和限制開采區范圍,制定了《關于劃定北京市地下水禁止開采區、限制開采區范圍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并在首都之窗網站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
劃定5處地下水禁止開采區
根據征求意見稿內容,本市擬劃定5處地下水禁止開采區,總面積約為197平方公里,涉及朝陽、通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以及京滬高鐵、京石客運專線、京沈高鐵等高速鐵路沿線等多個區域。
劃定朝陽區金盞100米以深第四系含水層組為禁止開采區I區,面積約3平方公里;劃定朝陽區樓梓莊至通州區徐辛莊100米以深第四系含水層組為禁止開采區Ⅱ區,面積約8平方公里;劃定通州區臺湖鎮100米以深第四系含水層組為禁止開采區Ⅲ區,面積約3平方公里。
根據《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相關規定,高速鐵路線路路堤坡腳、路塹坡頂或者鐵路橋梁外側起向外各200米范圍內禁止抽取地下水。為此,劃定本市京滬高鐵、京石客運專線、京津城際高鐵、京九高鐵、京沈高鐵和京張城際高鐵等高速鐵路線路路堤坡腳、路塹坡頂或者鐵路橋梁外側起向外各200米為禁止開采區V區,面積約137平方公里。
此外,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榮華、博興等街道為地下水超采區內公共供水管網覆蓋的區域。因此,劃定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榮華、博興等街道100米以深第四系含水層組為禁止開采區V區,面積約46平方公里。
劃定4處地下水限制開采區
根據征求意見稿內容,本市擬劃定4處地下水限制開采區,總面積約為1182平方公里,涉及大興、朝陽、順義、海淀等地。
其中,限制開采區I區為:大興區東南部的榆垡-禮賢-安定-青云店-舊宮以東,朝陽區十八里店至黑莊戶以南和通州西南部的梨園-大杜社-小務以西地區100米以深的第四系含水層組,面積約979平方公里。
限制開采區Ⅱ區為:朝陽區金盞、樓梓莊至通州區徐辛莊地下水禁止開采區外圍區域的100米以深的第四系含水層組,面積31平方公里。
限制開采區Ⅲ區為:順義區東南部東尹家府-大石各莊一帶的100米以深的第四系含水層組,面積約165平方公里。
限制開采區V區為:分布在海淀區上莊的100米以深的第四系含水層組,面積約7平方公里。
2025年年底前完成禁止開采區內取水井置換
征求意見稿明確,北京市地下水禁止開采區、限制開采區嚴格執行《地下水管理條例》相關規定,除為保障地下施工安全和生產安全必須進行臨時應急取(排)水,為消除對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臨時應急取水,為開展地下水監測、勘探、試驗少量取水這三種情形外,地下水禁止開采區內禁止取用地下水。除上述三種情形外,地下水限制開采區內禁止新增取用地下水,并逐步削減地下水取水量。
此外,征求意見稿還要求,各區要加快制定水源置換計劃,于2025年年底前逐步完成禁止開采區內的取水井置換。原則上,地下水禁止開采區內,除保留部分取水井作為保障重要工程和民生安全應急備用以及用于監測外,其余一律予以封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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