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要求養老院至少備一處臨時隔離區
北京市疾控中心日前發布新版《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流行期間養老院等社會福利機構防控指引》,養老院、福利院等社會福利機構要限制發熱病人同室人員的活動,避免與他人接觸。
被服務對象有慢性基礎疾病、皮膚病、一般過敏、輕微扭傷擦傷、普通牙科治療、常規康復等外出就醫需要時,應嚴格遵循民政部門相關要求執行,也可采取上門診視等方式。被服務對象出現11類新冠肺炎相關癥狀,不排除有流行病學史的,應當立即為其佩戴醫用外科口罩,并轉運至臨時隔離房間,由專人陪同前往就近發熱門診。要限制發熱病人同室人員的活動,并為其規范佩戴口罩,避免與他人接觸。
機構要保持室內空氣流通,有條件的應優先考慮開窗通風,裝有排風扇等抽氣裝置的,可以啟用設施加強室內空氣流通。機構應至少預備一處臨時隔離區,用于出現可疑癥狀的被服務對象、新入住人員等留觀使用。臨時隔離區不應設在生活區,確保通風良好,每個房間要有獨立衛生間。
工作人員要做好個人防護措施,提供服務時必須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并按要求保持手衛生。
機構要建立預約探訪制度,做到非必要不探訪,嚴格管理進出人員。如須探訪,要做好探訪者的健康登記,進行體溫監測。拒絕出現發熱、干咳等癥狀的人員入內探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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