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變動!海淀定點醫藥機構醫保服務協議調整情況一覽——
為確保醫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北京市實施醫保定點醫藥機構動態管理辦法。市、區醫保經辦機構定期開展審核、評估、調整,加強對于醫保定點醫藥機構的監督和管理。
據了解,今年1-7月,海淀區共6家定點醫藥機構恢復醫療保障服務協議,3家定點醫藥機構中止醫療保障服務協議。此外,有2家定點醫療機構新開通特殊病種服務。
恢復醫保服務協議的定點醫藥機構
經市、區醫保經辦機構審核,以上6家定點醫藥機構均已具備承擔醫療保障任務的條件,恢復簽訂基本醫療保障服務協議。上述定點醫藥機構將執行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切實為參保群眾提供規范、優質、便捷的醫療服務。目前,除北京市海淀區東升鎮朱房前街社區衛生服務站外,其余5家僅對部隊營區內參保人員提供門診醫療服務。
中止醫保服務協議的定點醫藥機構
經市、區醫保經辦機構審核,以上3家定點醫藥機構因不能繼續為參保人員提供服務,中止醫療保障服務協議。中止協議后,上述定點醫藥機構將不再承擔醫療保險任務,參保人員在上述醫藥機構發生的費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門診特殊疾病是指病情相對穩定,不需要住院,但是需要長期在門診治療,并納入基本醫保基金支付范圍的慢性或重癥疾病。
據了解,目前,北京市門診特殊疾病共有17種,包括:惡性腫瘤門診治療(例如,各類癌癥、白血病、惡性淋巴瘤等)、腎透析、腎移植術后抗排異治療、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肝移植術后抗排異治療、肝腎聯合移植術后抗排異治療、心臟移植術后抗排異治療、肺移植術后抗排異治療、多發性硬化、眼底病變眼內注射治療、重性精神病、肺動脈高壓靶向治療、耐多藥結核、C型尼曼匹克病、中重度過敏性哮喘生物制劑治療和特發性肺纖維化抗纖維化治療。
針對需要長期在門診治療、醫藥費用較高的一些疾病,北京市建立了門診特殊疾病報銷制度。參保患者經過特殊病認定審批后,可以選擇一家特殊病種定點醫院進行備案,其門診特殊病醫療費用便可以由醫保基金按住院標準報銷。參保患者不僅能享受到更加便捷的醫療服務,也能極大緩解個人經濟負擔。
新開通特殊病種服務的定點醫療機構
目前,海淀區共有31家定點醫療機構具有開展一項或多項特殊病種服務的資質,開通的病種類型包括除心臟移植術后抗排異治療以外的其他16種特殊病。
記者從區醫保局了解到,對于申請開通特殊病種服務的定點醫療機構,區級醫保經辦機構依據相關文件,從醫療機構是否具有該病種的執業資質、內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配備具有相應資質的執業醫師和治療設備等方面進行核查,確保該醫療機構既具備特殊病治療條件,又符合醫療保險相關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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