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9月至11月開展私設“景點”問題專項整治工作
央廣網北京9月8日消息 據文化和旅游部消息,近期,一些地方未經相關部門許可私設“景點”,違規為游客提供游覽服務、違規開展旅游經營活動,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為進一步規范旅游市場秩序、保護生態環境、維護游客權益,文化和旅游部發布《關于印發私設“景點”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定于2022年9月至11月開展私設“景點”問題專項整治工作。
私設“景點”整治的對象為未經相關部門許可,在一定的場所或區域,違規為游客提供游覽服務、違規開展旅游經營活動的行為,主要包括:無照經營,擾亂旅游市場秩序的;未經許可,擅自收取門票費用的;私自建設旅游設施,破壞生態環境的;無證經營高風險旅游項目,存在旅游安全隱患的;虛假宣傳、欺客宰客,損害游客合法權益的;私自改變土地用途,開展旅游經營的;其他違規提供旅游服務的。
通知要求,各地要對照整治范圍,對轄區內私設“景點”問題進行全面排查。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要聯合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落實執法責任,依照《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從嚴查處。旅行社、在線旅游企業等旅游經營者不得將私設“景點”作為旅游產品予以銷售或推薦。
各地要對專項整治工作逐級開展檢查,確保整治工作各項要求落到實處。文化和旅游部將專項整治工作納入省級人民政府質量考核(旅游領域)內容,對工作有力、成效突出的予以表揚,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予以約談、通報批評。
此外,通知還要求各地要以專項整治為契機,深入研究私設“景點”問題成因,理清政府、市場、當地群眾等各方關系,逐步實現共建共治共享。要理順管理體制,厘清部門職責,優化規劃設計,合理布局鄉村旅游點位,完善旅游基礎設施,加強日常聯合監管,堅決防止問題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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