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洪山區發布“創投雙十條”
湖北日報訊 (記者李先宏、通訊員曹薇、汪萬軍)吸引機構落戶,吸聚高端人才。近日,武漢市洪山區發布《關于促進洪山區創投風投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簡稱“創投雙十條”),從股權投資的全生命周期對創投機構和創投人才進行政策激勵。
“創投雙十條”包括創投機構和創投人才激勵政策各十條,覆蓋“募投管退”全環節,不僅針對新設機構和基金,也針對存量機構和存量基金。
“創投雙十條”條條真金白銀,成色十足。如對創投風投機構落戶、創投機構投資區域內企業、創投機構投早投小、創投基金退出、招商引資等政策激勵力度,均為中部地區創投政策上限標準或接近于上限標準。
其中,對新設立或新遷入股權投資基金,以公司制形式注冊且實繳注冊資本1億元及以上的,最高獎2000萬元;以合伙制形式注冊且實際出資5000萬元及以上的,最高獎1500萬元;對新設立或新遷入股權投資機構,實繳注冊資本300萬元及以上的,最高獎500萬元。
對新設立或新遷入股權投資基金和股權投資機構,優先免費提供辦公場所。對購置自用辦公用房的,最高補貼500萬元;對租賃辦公場地的,3年內每年給予不低于50%的租金減免,單個機構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對經認定的股權投資領域核心專業人才,按其年工薪收入8%的比例給予獎勵,每人每年最高獎100萬元。對引入洪山區企業總部或優質項目的股權投資管理機構管理團隊,給予最高2000萬元獎勵。
“創投雙十條”還結合區域實際,在武漢區級層面進行了多項政策創新。如創投示范基地通用政策、專項運營補貼;創建洪山創投協會、打造洪山創投峰會品牌;組建創投高端人才庫、選聘“創投大使”等。同時,擴大政府基金規模,將洪山引導基金總規模擴充至50億元;支持區屬國有創投機構試點混改與員工跟投機制、容錯機制,吸納優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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