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3月1日起推行應用文旅市場涉企電子證照
央廣網北京2月27日消息 2月27日,文化和旅游部網站發布《關于推行應用文化和旅游市場電子證照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自2023年3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推行應用文化和旅游市場涉企電子證照。電子證照與紙質證照同步制發、并行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通知指出,文化和旅游市場電子證照使用文化和旅游部的電子簽名認證證書。目前,文旅部正式使用的電子印章包括“文化和旅游部行政許可專用章”和“文化和旅游市場電子證照專用章”,以電子認證服務為支撐,與文化和旅游市場電子證照同步啟用。
通知明確,制定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C0246—2021)、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C0258—2021)、導游資格證書和導游證(C0313—2022)、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證(C0314—2022)、營業性演出許可證(C0315—2022)、娛樂經營許可證(C0316—2022)共6類電子證照標準,作為統一的文化和旅游市場電子證照正式發布,列入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電子證照工程標準統一發布實施。
通知提出,建成統一電子證照數據庫。全國文化和旅游市場電子證照管理系統支撐全國文化市場技術監管與服務平臺、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實現電子證照制證、共享、管理等功能。建成全國文化和旅游市場統一電子證照數據庫,實現電子證照元數據、目錄數據、事項數據的統一歸集,并按照“應歸盡歸”原則匯聚至國家政務服務平臺。此外,建立文化和旅游市場電子證照數據質量核查機制,實行電子證照數據排查、糾錯、反饋、確認等閉環管理。對于電子證照異議數據,通過持證主體糾錯方式處理,并由證照審批單位復核、確認、修改。各地要依據文化和旅游市場電子證照標準,在審批管理過程中提升證照業務數據質量,抓緊完成存量數據標準化改造,確保數據合規完整、準確有效。
加快電子證照互聯互通方面,通知指出,各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通過全國文化市場技術監管與服務平臺、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實現文化和旅游市場電子證照統一查詢、核驗服務。文化和旅游市場主體、從業人員可按照文旅部電子證照申領指南,經身份認證和實人認證后,申領、查看電子證照。文化和旅游市場電子證照依托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實現跨地區、跨部門電子證照數據的共享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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