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普惠托育服務試點開征民意
原標題:北京普惠托育服務試點開征民意
同一機構園所不得同時存在普惠和非普惠兩種服務標準
為探索普惠托育服務成本分擔機制,推進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建設,近期,北京市衛健委、市教委、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共同制定了《關于開展普惠托育服務試點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目前正向社會征求意見。通知指出,試點機構園所應嚴格執行國家和本市托育服務相關法律法規和管理規范,同一家機構園所不得同時存在普惠和非普惠兩種服務標準,各項收費標準應在顯著位置公示。
根據該通知,本次試點對象為公辦幼兒園、民辦普惠幼兒園、普惠社區辦園點,托育機構,參與試點的條件為托育機構園所應尊重嬰幼兒成長特點和規律,近3年內無違規辦托行為,無安全事故發生,無辦托風險隱患,未受到相關部門的行政處罰。在質量上要求有保障,幼兒園、社區辦園點在申報前三年內參加北京市幼兒園辦園質量督導評估的結果為合格;托育機構已在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備案,按照《北京市托育機構質量評估標準》評級結果為合格。
同時,要求收費合理合規。公辦托育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公辦幼兒園托班、公辦托育機構收費標準由各區統籌考慮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財政投入、辦托成本以及社會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原則上每人每月托育服務費(不含膳食費,下同)收費標準不高于本區上一年度家庭月均可支配收入的20%(家庭月均可支配收入按上一年度本區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本市最近一次人口普查公布的家庭戶規模,全年12個月換算)。其他普惠托育服務實行市場調節價。民辦普惠幼兒園和社區辦園點托班、其他普惠托育機構應根據辦托成本、補助標準、收托人數等因素,與區教育或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協商確定具體價格。提供普惠托育服務的機構園所收費項目和標準、服務內容、退費規則等應以招生簡章等方式向家長告知,接受社會監督;機構園所應與嬰幼兒家長簽訂服務協議,按照協議中確定的價格收費并提供相應服務。協議價格應與機構園所同區教育或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協商確定的價格一致。普惠試點機構園所認定后比照本市現行普惠性幼兒園補助政策給予生均定額補助和租金補助。
在試點管理方面,通知指出,試點機構園所應嚴格執行國家和本市托育服務相關法律法規和管理規范,同一家機構園所不得同時存在普惠和非普惠兩種服務標準,各項收費標準應在顯著位置公示。試點機構園所違反相關標準和規范的,由區教育或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責令整改,整改期間暫停發放補助。通知要求,幼兒園、社區辦園點向區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托育機構向所在街道(鄉鎮)提出申請,由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審核公示。試點期間未申請補助的,試點結束后不予補發。
通知中也明確了相應的監督工作安排。參與普惠托育服務試點的機構園所應接受并配合衛生健康、教育、財政、審計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區衛生健康、教育和財政部門在市級有關部門指導下加強對補助資金使用的監管,加強預算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每年至少開展一次財政補助資金檢查,抽查審計不少于50%參與試點的機構園所,并不定期開展現場飛行檢查。試點期間,區衛生健康、教育行政部門會同區相關部門對試點機構園所進行實地查驗,加強政策解讀、登記備案和質量評估等日常監管工作,確保服務質量,可采取機構自評、互查、委托第三方評估等方式及時掌握和跟蹤試點情況。試點過程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向市級部門報告。試點工作自發布之日起啟動,試點期限到2025年底。
原標題:北京普惠托育服務試點開征民意
同一機構園所不得同時存在普惠和非普惠兩種服務標準
為探索普惠托育服務成本分擔機制,推進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建設,近期,北京市衛健委、市教委、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共同制定了《關于開展普惠托育服務試點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目前正向社會征求意見。通知指出,試點機構園所應嚴格執行國家和本市托育服務相關法律法規和管理規范,同一家機構園所不得同時存在普惠和非普惠兩種服務標準,各項收費標準應在顯著位置公示。
根據該通知,本次試點對象為公辦幼兒園、民辦普惠幼兒園、普惠社區辦園點,托育機構,參與試點的條件為托育機構園所應尊重嬰幼兒成長特點和規律,近3年內無違規辦托行為,無安全事故發生,無辦托風險隱患,未受到相關部門的行政處罰。在質量上要求有保障,幼兒園、社區辦園點在申報前三年內參加北京市幼兒園辦園質量督導評估的結果為合格;托育機構已在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備案,按照《北京市托育機構質量評估標準》評級結果為合格。
同時,要求收費合理合規。公辦托育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公辦幼兒園托班、公辦托育機構收費標準由各區統籌考慮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財政投入、辦托成本以及社會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原則上每人每月托育服務費(不含膳食費,下同)收費標準不高于本區上一年度家庭月均可支配收入的20%(家庭月均可支配收入按上一年度本區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本市最近一次人口普查公布的家庭戶規模,全年12個月換算)。其他普惠托育服務實行市場調節價。民辦普惠幼兒園和社區辦園點托班、其他普惠托育機構應根據辦托成本、補助標準、收托人數等因素,與區教育或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協商確定具體價格。提供普惠托育服務的機構園所收費項目和標準、服務內容、退費規則等應以招生簡章等方式向家長告知,接受社會監督;機構園所應與嬰幼兒家長簽訂服務協議,按照協議中確定的價格收費并提供相應服務。協議價格應與機構園所同區教育或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協商確定的價格一致。普惠試點機構園所認定后比照本市現行普惠性幼兒園補助政策給予生均定額補助和租金補助。
在試點管理方面,通知指出,試點機構園所應嚴格執行國家和本市托育服務相關法律法規和管理規范,同一家機構園所不得同時存在普惠和非普惠兩種服務標準,各項收費標準應在顯著位置公示。試點機構園所違反相關標準和規范的,由區教育或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責令整改,整改期間暫停發放補助。通知要求,幼兒園、社區辦園點向區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托育機構向所在街道(鄉鎮)提出申請,由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審核公示。試點期間未申請補助的,試點結束后不予補發。
通知中也明確了相應的監督工作安排。參與普惠托育服務試點的機構園所應接受并配合衛生健康、教育、財政、審計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區衛生健康、教育和財政部門在市級有關部門指導下加強對補助資金使用的監管,加強預算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每年至少開展一次財政補助資金檢查,抽查審計不少于50%參與試點的機構園所,并不定期開展現場飛行檢查。試點期間,區衛生健康、教育行政部門會同區相關部門對試點機構園所進行實地查驗,加強政策解讀、登記備案和質量評估等日常監管工作,確保服務質量,可采取機構自評、互查、委托第三方評估等方式及時掌握和跟蹤試點情況。試點過程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向市級部門報告。試點工作自發布之日起啟動,試點期限到2025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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