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調整公租房條件,進一步放寬申請收入標準
央廣網北京11月27日消息(記者門庭婷)11月27日,杭州市住保房管局發布《關于調整杭州市市本級公共租賃住房受理審核工作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明確自2024年1月1日起,對申請杭州市本級公租房保障家庭的申請條件、審核方式、動態復核等事項進行調整。
根據杭州市公租房相關管理辦法規定,上城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錢塘區范圍內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大學畢業生及創業人員,可申請市本級公租房。其中,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保障,主要面向杭州戶籍滿5年、收入及財產符合規定標準的無房家庭;新就業大學畢業生和創業人員保障,主要面向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具備一定技能水平,在杭穩定就業,且收入、財產符合規定標準的無房家庭。
《通告》明確對上述家庭的收入準入標準進行放寬調整,即申請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準入標準,根據今年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調整至77043元,進一步擴大了住房困難家庭保障范圍。
為進一步提升精準保障效能,新增對申請家庭的財產情況審核要求,審核范圍包括申請家庭人均貨幣財產、企業投資和車輛三方面內容。其中,貨幣財產包括申請人及共同申請家庭成員名下的銀行存款、理財產品、有價證券等;企業投資為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家庭成員在各類企業中投資總和等;車輛為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家庭成員名下的非營運機動車輛情況。
在擴大保障范圍的基礎上,《通告》明確將對公租房保障對象的家庭經濟狀況實行年度復核,并根據工作需要,對保障對象的人口、住房和社保繳交等情況進行不定期動態核查。經年度復核或動態核查發現不再符合公租房保障條件的保障對象,應按規定退出公租房或停止領取貨幣補貼,確保公租房資源公平善用。
此外,公租房貨幣補貼保持常態化受理模式。符合條件的家庭可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浙里辦APP或支付寶搜索“公租房租賃補貼資格確認”進行線上申請,也可在日常工作日時間攜帶申請材料到戶籍或工作單位注冊所在區住建局的保障房受理窗口提交申請,相關表格可登錄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官網“住房保障”專欄“表格下載”欄目查閱、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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