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政協原副秘書長李淑英嚴重違法被開除公職
央視網消息:據廉潔江西官微消息,日前,經中共南昌市委批準,南昌市監委對南昌市政協原副秘書長李淑英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李淑英身為領導干部,毫無法律和規矩意識,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廉潔底線失守,違規參與營利性活動,借用管理服務對象大額錢款;與他人串供,轉移隱匿非法財產,對抗組織調查;肆意妄為,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接和科技資金申報審核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李淑英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要求、工作要求,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南昌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南昌市委批準,由南昌市監委給予李淑英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李淑英,女,漢族,1965年3月出生,江西南昌縣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85年8月參加工作,2000年6月加入中國民主促進會,曾在南昌縣農技推廣站、農業局,南昌市農業局、監察局、科技局、政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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