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立法重罰隨地吐痰
(記者崔志芳)從6月1日起,在山西省公共場所隨地吐痰將面臨最高500元處罰。近日,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了《山西省禁止公共場所隨地吐痰的規定》。這部法規也是全國首部專門聚焦治理公共場所隨地吐痰問題的省級地方性法規。
《山西省禁止公共場所隨地吐痰的規定》不分章節,共18條,主要明確了立法目的、適用范圍、部門職責、公民的義務、法律責任等。其中明確,“在公共場所隨地吐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或者其依法委托的單位責令清除痰漬,并可以予以警告”,拒不清除的,可予以處罰。“在室外公共場所隨地吐痰的,處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在室內公共場所隨地吐痰的,處20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罰款;在公共交通工具、電梯轎廂等公共密閉空間內隨地吐痰的,處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
此法規在制度設計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規定城管部門可依法與自治組織、企事業單位簽訂共建共治協議,共同治理本責任區內的隨地吐痰行為;設立公益宣傳監督崗位,聘用低收入家庭成員協助宣傳監督;探索建立環衛工人、交通協管員參與隨地吐痰監管機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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