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F就中國修改《野生動物保護法》提出建議 提升穿山甲保護等級
針對《野生動物保護法》的修改,世界自然基金會(WWF)近日建議將中華穿山甲的保護級別從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提升至一級,加強對穿山甲救助和其棲息地的保護,嚴厲打擊穿山甲盜獵和非法經營利用的行為并加大懲罰力度。還建議逐步取消老虎養殖場,僅允許國際認可的科學繁育場所,通過血統登記進行管理和有效監督,以確保虎及身體部分不流向市場。
WWF建議: 首先,完善立法宗旨。 建議應從“維護國家生態安全、維持生態系統健康和服務功能,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高度進行立法,強調保護優先,尤其是對野生動物棲息地及其所屬生態系統的保護。建議適時考慮將法律名稱改為《野生動物及棲息地保護法》,加強對于未被列入自然保護地的重要棲息地保護。
其次,擴大保護范圍。本著“普遍保護、限制利用、嚴格監管”的原則,對于瀕危物種、尚無成熟人工繁育技術、或者違背公序良俗的野生動物食用及藥用開發,應嚴格監管。WWF建議在目前的分級管理基礎上,實行更廣泛和清晰的分類分級管理,將國土范圍內天然分布的所有陸生脊椎動物以及水生野生動物,都納入保護范圍,再按照國家一級、二級重點、地方重點和一般保護動物進行管理,取消現行的“三有動物”目錄。
第三,嚴苛制定利用標準。應該對用于食用或藥用的人工繁育種群做比較清晰的界定,并實行嚴苛標準。
第四,加強水生野生動物保護。《野保法》應對水生野生動物加大關注。應該加強水生生物保護方面的審批管理,確保水生野生動物行政許可工作規范、有序。
第五,明確懲罰措施。 建議買賣同罪,加大懲罰力度,提高犯罪成本。同時細化執法規則。同時,鼓勵社會參與。
“沒有哪一種文化或傳承,值得以一個物種的滅絕為代價。”WWF 北京代表處副總干事(項目)周非說,“我們想傳達的理念是,保護瀕危物種的野生種群,是為了保護其生態價值和生物多樣性。野生動物在生態系統中的價值遠遠超過它們的肉、牙、骨、角或鱗片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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