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玉環殺害男童被判死緩持續申訴 江西高院9日開庭再審
張玉環殺害男童被判死緩持續申訴,江西高院9日開庭再審
新京報訊(記者 王巍)7月3日,新京報記者從江西高院獲悉,法院將于7月9日開庭審理27年前張玉環殺童案。1993年江西張家村兩男童被殺案,當時該村村民張玉環被判定為該案兇手,2001年,張玉環被判死緩后在服刑期間持續申訴,2019年3月,江西高院決定再審該案。
江西高院官網公告,法院將于7月9日開庭再審27年前張玉環殺童案。據代理律師介紹,此次張玉環案的主辦法官是2019年江西高院再審改判無罪的“李錦蓮投毒案”的審判長田甘霖。
根據此前判決,1993年10月24日,江西省南昌市進賢縣凰嶺鄉張家村6歲的張磊(化名)和4歲的張翔(化名)失蹤,次日兩男童尸體在水庫被發現。
1993年10月27日,被害男童的鄰居張玉環被進賢縣公安局帶走收容審查。1994年1月5日,南昌市檢察院以張玉環犯故意殺人罪提起公訴。
1995年1月26日,南昌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張玉環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判決書中認定,張玉環與兩兒童發生矛盾后將二人殺害,后拋尸于水庫中。一審后張玉環提出上訴,1995年3月,江西高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將該案發回重審。2001年,南昌中院重審,仍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張玉環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張玉環再次上訴,2001年11月28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終審判決后,張玉環被送往監獄服刑,此間持續申訴。2019年3月,江西高院決定對張玉環案再審。
2019年4月23日,案件決定再審后,張玉環辯護律師王飛在開庭前向法院提出非法證據排除,要求排除張玉環當年的認罪供述。王飛認為,張玉環案在此前的審理中,全案定罪證據存在多處問題涉嫌違法,需要在再審開庭時排除上述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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