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依法對河北、廣西三名廳級官員決定逮捕
中新網7月14日電 據最高檢微信公眾號消息,日前,檢察機關依法分別對河北、廣西三名廳級官員決定逮捕。
河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李繁東決定逮捕
日前,河北省紀委監委原第一紀檢監察室主任李繁東(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河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審查,河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李繁東決定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廣西檢察機關依法對禤甲軍決定逮捕
日前,廣西壯族自治區玉林市委原常委、宣傳部部長、玉林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禤甲軍(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廣西壯族自治區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交辦,由來賓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來賓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禤甲軍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廣西檢察機關依法對趙麗決定逮捕
日前,廣西壯族自治區崇左市委原常委、大新縣原縣委書記趙麗(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廣西壯族自治區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交辦,由南寧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南寧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趙麗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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