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疫情期間預付式消費糾紛激增
(抗擊新冠肺炎)廣州疫情期間預付式消費糾紛激增
中新社廣州11月10日電 (蔡敏婕 彭勇)近年來,預付式消費作為一種新型消費模式,在給消費者帶來便利和優惠的同時,也因商家倒閉或者“跑路”頻發,使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現象凸顯。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庭庭長陳冬梅10日稱,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該市受理預付式消費案件數激增,而且,涉及行業范圍廣,群體性訴訟占一定比例。
2017年至2018年,廣州法院受理預付式消費服務合同糾紛2025件。2019年1月至2020年9月,廣州法院受理預付式消費服務合同糾紛4632件。
陳冬梅稱,受疫情沖擊,部分商家(尤其是中小商家)的經營,出現關門停業、卷款失聯、破產等情況,導致消費者的預付款服務無法兌現。僅今年1至9月,廣州法院受理此類案件3047件,同比增長171.8%,審結近90%。
陳冬梅表示,一直以來,教育培訓、美容美發、旅游和健身等行業均是預付式消費糾紛的重點領域。近年來,隨著消費者消費方式的不斷改變,涉及餐飲、網購、網絡游戲、汽車行業等新興生活服務領域的案件數量也逐漸增多。爭議焦點主要集中在虛假宣傳的認定、預付款退還條件等方面。
“商家通過向社會公眾發放預付卡的方式,廣泛吸納會員,一旦商家的經營或服務出現問題,就會產生輻射效應,導致眾多消費者抱團維權,引發群體性訴訟。”據陳冬梅介紹,在涉預付式消費糾紛中,消費者通常面臨維權舉證難的問題。由于當前不少商家無證發卡、無照發卡、隨意發卡的情況較為常見,加之部分經營者不與消費者簽訂書面合同,或以口頭方式約定合同重要內容,因此當發生糾紛時,消費者難以舉證,陷入維權窘境。
對此,廣州中院一方面多渠道多方式加強宣傳預付式消費的模式及特點,進行相關風險提示,與此同時,建議消費者自身應提高風險防范意識,要求經營者將服務內容、項目金額、使用期限等核心條款通過書面合同予以固定,并保留相關支付憑證、合同等重要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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