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阿里地區多措并舉持續用力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堅實法治保障
藏西秘境,天上阿里,這里是世界屋脊的屋脊,高原精靈的天堂,作為西藏環境質量最好的地區之一,這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尤為重要。
近年來,阿里地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牢牢把握中央賦予西藏“國家重要生態安全屏障”的戰略定位,嚴守環境保護底線、高壓線和生命線,以建設美麗阿里為目標,以保護和改善環境質量為根本,執行最嚴格的生態保護制度、環境準入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資源總量管理和全面節約制度,積極推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全力保護好藏西高原的碧水藍天。
自2015年以來,阿里地區堅持把法治監管職責作為一項重大任務來抓,嚴把“三關”,嚴禁“三高”項目和企業進入阿里,累計受理環境影響評價文件870份,重點項目環評執行率100%,共開展執法檢查671次,出動車輛1283臺次、執法檢查人員4310余人次,下達整改通知書139份、案件移送5起、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102份,行政處罰案件59起,共罰款417.65萬元。
同時,制發《阿里地區開展綠盾自然保護區監督檢查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加強自然保護區監管,扎實開展“綠盾”系列自然保護區監督檢查專項行動,排查整改點位225處。
建立地區、縣、鄉鎮、村(居)四級環境監管網格化機制,基本形成“各級政府統一組織、生態環境部門統一協調、相關部門各負其責、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的環境監管格局,充分發揮145名村居環境監管信息員作用,加強日常巡查監管,發現問題第一時間反饋上報,推動形成全地區不同區域獨立監管、統一調度的全覆蓋、精細化環境監管新模式。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和地區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的系列決策部署,制發《阿里地區嚴厲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專項執法檢查實施方案》《阿里地區關于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地區加快建設美麗阿里的實施方案》等30余個規范性文件,為阿里地區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有序開展奠定了基礎,做到有據可依、有規可循。
在疫情防控期間,在日常監管的基礎上,堅持“疫情防控不松懈、執法監管不松勁”,開展醫療廢物收集處置、危險廢物領域摸排、七縣綜合督導等專項行動,開展執法檢查835次,出動執法人數1280余人次,出動執法車輛2523臺次,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142份,受理信訪案件27起,處罰金62.41萬元。
同時,制發《阿里地區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廢物處置管理應急預案》等監督管理制度,健全環境監管執法機制。2020年全年共開展疫情防控專項檢查80余次,出動執法人員210余人次,檢查單位100余家,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2份,有效保障了阿里地區生態文明建設及環境保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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